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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费成本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我公司受精河县发改委的委托对精河县供排水公司的供排水成本价格进行核算。通过深入企业实地查看,听取了供排水公司负责人的详细汇报,并对该公司2014年-2016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核算,现就核算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精河县供排水公司成立于1993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00万元,经精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2222941132K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陈少东。地址:精河县团结南路4号,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及机械的维护,水暖管道零件的销售、抽污水服务、疏通下水管道服务。公司从事污水工作人员有共8人-9人: 职工缴三金,现在污水处理费截止目前执行 0.74 元/立方米。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1、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计量属性)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公司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当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3)固定资产折旧

①折旧方法及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的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

20

4.75

机器设备

5

8

11.88

运输设备

5

4-5

9.15

电子设备及其他

5

3

31.67

2014年度调查情况

截止2014年供排污水达到2575252.00立方米,全年污水收入为918441.37 元,污水成本为770389.68元。公司从事污水工作人员8人,年工资总额250141.53元,水平为 31267.69 元,月平均工资水平为 2607.64元。

一、基本生产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770389.68元,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770389.68元。没有核减(增)项目。

二、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企业申报数据是380445.52元,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 380445.52元,没有核减(增)项目。

三、供排水总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1150835.20元,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1150835.20元,没有核减(增)项目。

四、供排水数量:企业申报数据是2575252.00 立方米,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2575252.00立方米。

五、单位供排水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0.45 元/m3,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0.45元/m3,没有核减(增)项目。

2015年度调查情况

截止2015年供排污水达到2577126.00立方米,全年污水收入为1039563.97 元,污水成本为890367.28元。年工资总额298912.28元,公司从事污水工作人员8人,平均工资水平为 37364.04 元,月平均工资水平为 3113.70元。

一、基本生产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890367.28元,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890367.28元。没有核减(增)项目。

二、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企业申报数据是442529.95 元,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499584.33元,待定核增额是 57054.38元。

三、供排水总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1332897.23 元,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1389951.61元,待定核增额是57054.38元。

四、供排水数量:企业申报数据是2577126.00立方米,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 2577126.00立方米。

五、单位供排水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0.52元/m3,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0.54元/m3,待定核增额是0.02元/m3。

2016年度调查情况

截止2016年供排污水达到3021212.00立方米,全年污水收入为1080074.41元,污水成本为1571974.36元。公司从事污水工作人员9人,年工资资总额462708.36元,平均工资水平为 51412.04元,月平均工资水平为 4284.34 元。

一、基本生产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1569524.36元,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1564774.36元。待定核减数据4750元。

二、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企业申报数据603688.51元 ,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750232.59元,待定核增额是146544.08元。

三、供排水总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2173212.87 元,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2315006.95元,待定核增额是141794.08元。

四、供排水数量:企业申报数据是3021212.00立方米,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 3021212.00立方米。

五、单位供排水成本:企业申报数据是0.72元/m3,调查核实后待定数据是0.77元/m3,待定核增额是0.05元/m3。

总结说明:

该企业上报的数据是将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在一起核算的,我公司则是将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明细化核算。

由上述核算分析,2014年-2016年加权平均单位供排水成本:0.59元/m3。

博乐市卓远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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