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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政府法制办关于设立行政执法举报电话、邮箱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有关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如下:


行政执法举报电话:0909-5330390;

行政执法举报邮箱: 325537753@qq.com







精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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