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中央要闻>>正文

环保部:“大气十条”的目标能够实现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高敬)“大气十条”收官在即,能不能实现既定目标,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8日表示,经专家分析认为,“大气十条”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能够实现。

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即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在环保部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刘友宾介绍,今年1至11月,全国PM10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21.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浓度分别下降38.2%、31.7%、25.6%,北京市PM2.5浓度接近60微克/立方米。

他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部分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超标问题突出;大气污染治理的区域进展不平衡,部分省份相对滞后;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公路货物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转变,污染物排放量大。

刘友宾表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继续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部门将委托中国工程院对“大气十条”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总结经验,找准不足,提出对策。同时,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第二阶段指导性文件研究工作,明确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xinwen/2017-12/29/content_5251315.htm


【打印】    【收藏】     【关闭】

上一篇:银监会拟修改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下一篇: 我国制造业骨干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