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精河县财政局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和准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依法依规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按照要求于2017年10月26日10:30至10月30日22:30(北京时间),组织全局具有自治区无纸化学法考试学号的工作人员参加全疆应急法律法规答题活动。
截止目前,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应考,登陆法宣在线平台进行答题。通过这次答题进一步加强了大家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财政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了财政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
性,提高科学理财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