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决策公开>>统计公报>>正文

精河县国税局关于2016年2月份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2月,精河县国税局入库各项收入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增收368万元。其中:增值税入库4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增收359万元,其中改征增值税收入43万元,同比增长19%,增收7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21万元,同比增长176%,增收13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58万元,同比降低6%,减收4万元。

截止2016年2月29日,累计入库各项税收收入1612万元,同比增长2%,增收24万元,完成博州国税局下达我局2016年全年8550万元计划的18.86%,完成博州国税局下达的9200万元奋斗目标的17.52%,均高于时间进度。其中:增值税入库1139万元,同比增长84%,增收520万元,其中,改征增值税入库148万元,同比增长79%,增收65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332万元,同比降低60%,减收500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141万元,同比降低4%,减收6万元。

累计贡献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28万元,同比降低4%,减收22万元,完成精河县党委、政府下达2016年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计划3016万元的17.52%,高于时间进度。

一、税收收入增减情况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累计减收明显

2016年2月,我局企业所得税入库21万元,同比增长176%,增收13万元。2月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明盛远建筑公司预缴税款产生,上年同期该企业合计缴纳税款8万元。

2016年1-2月,我局累计入库企业所得税332万元,同比降低60%,减收500万元。主要是受信用社、明珠建筑、惠农棉业3家企业所得税预缴减收影响。

(二)增值税税收收入平稳增长

2016年2月,增值税入库494万元,同比增长266%,增收359万元。一是本年新增税源新疆亨一伦化工公司缴纳137万元,上年同期该企业没有税收收入;二是晶羿、新石、明阳爆破、盐化四家企业2015年2月因生产经营等情况,没有税款入库,2016年2月合计入库税款211万元。以上企业合计入库税收收入348万元,占增值税2月增长额的97%。

2016年1-2月,累计入库增值税1139万元,同比增长84%,增收520万元,其中改征增值税入库148万元,同比增长79%,增收65万元。从增值税各重点行业分析,各行业累计数均出现增长。主要税收来源企业是新疆亨一伦化工、晶羿矿业、新石石灰、明阳爆破中心和精河盐化。一是本年新增税源新疆亨一伦化工公司合计缴纳税款273万元。2016年新疆亨一伦公司留抵抵扣完毕,2016年1-2月累计入库税收收入273万元,占增值税增长额的53%。二是晶羿、新石、盐化、爆破中心等目前经营形势良好,较上年同期税收收入有所增长,合计入库税收收入391万元,同比增收288万元,占增值税增长额的55%。三是改征增值税税收收入有所增长,2016年1-2月改征增值税方面主要是中国移动精河分公司缴纳税款58万元,同比增长132%,增收33万元,占改征增值税增长额的51%。

二、安排部署2016年税收工作

2016年1-2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自治区国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各级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相继召开。2月1日博州国税局召开全州国税工作会议,2月4日精河县国税局认真传达和学习贯彻各级各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16年全县国税工作。在2016年的工作中,我局要求各部门继续认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努力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精河县国税局

2016年3月4日


    【打印】    【收藏】     【关闭】

    上一篇:精河县国税局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 精河县国税局关于2016年1月份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