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是营改增试点的关键期,面临“三报叠加”和“双峰叠至”的双重挑战,精河县国税局克服重重压力,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创造营改增申报工作有利格局,圆满的完成了2016年7月各项税收工作。
2016年7月,精河县国税局入库各项收入2231万元,同比增长201%,增收1491万元。其中:增值税入库1769万元,同比增长357%,增收1382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425万元,同比增长37%,增收116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37万元,同比降低12%,减收5万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入库1283万元。按行业分别为交通运输业国内增值税入库15万元,电信服务业增值税入库19万元,现代服务业国内增值税入库17万元,建筑服务国内增值税入库1037万元,金融业国内增值税入库142万元,房地产业国内增值税入库41万元,生活服务国内增值税入库12万元。其中,四大行业营改增入库税款1232万元。
截至2016年7月31日,精河县国税局累计组织收入7831万元,同比增长78%,与上年同期入库数4407万元相比增收3424万元,完成年初州局下达8550万元计划数的91.59%。其中:增值税累计入库5617万元,同比增长114%,与上年同期入库数2629万元相比增收2988万元;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1785万元,同比增长35%,与上年同期入库数1324万元相比增长461万元;车辆购置税累计入库426万元,同比降低4%,与上年同期入库数442万元相比减收16万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累计入库2009万元,同比增长544%,与上年同期入库数312万元相比增长1697万元。此次四大行业改征增值税累计入库1623万元,其中:建筑业入库1373万元;金融业入库166万元;房地产业入库63万元;生活服务业入库21万元。
累计贡献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182万元,同比增长123.77%,与上年同期数1422万元相比增收1760万元。完成地方财政3016万元计划数的106%,提前5个月完成全年计划。
2016年7月,合计入库各项收入2231万元,同比增长201%,增收1491万元,单月收入创历史新高。
2016年7月增值税入库1769万元,同比增长357%,增收1382万元,其中改征增值税入库1283万元,同比增长2038%,增收1223万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成为2016年7月增值税主要增长点,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7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金融业首季申报开始,5家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合计缴纳改征增值税税款107万元;二是外地报验企业工程款拨付开始,增值税预缴税款增加,主要是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缴纳改征增值税税款768万元,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缴纳改征增值税税款93万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缴纳改征增值税税款42万元;三是营改增后地税迁移企业产生税款并缴纳,主要有新疆精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缴纳房屋建筑业税款48万元,新疆准噶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精河分公司申报缴纳房地产业税款15万元。
以上收入合计1073万元,占改征增值税增收额的87.74%,占增值税增长额的77.64%。
剔除营改增收入7月增值税入库485万元,同上年同期剔除营改增收入327万元相比,增收158万元。精河县国税局纳税大户缴纳税款同比增长较高:一是新疆亨一伦化工有限公司本月缴纳增值税74万元,上年同期该企业没有税款入库;二是金盛汇化工本月销售情况较好,入库增值税税款91万元,同上年22万元相比增收69万元。
以上收入合计143万元,占增值税(剔除营改增)增长额的90.51%。
以上两项合计1216万元,占增值税增长额的87.99%。
2016年7月企业所得税入库425万元,同比增长37%,增收116万元,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营改增政策影响。外地报验企业跨省市预缴增值税同时交纳千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因此项政策预缴企业所得税53万元;
2.农村信用社2016年7月缴纳企业所得税261万元,去年同期因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影响仅缴纳131万元,同比增收130万元。
三、2016年1-7月税收增长原因分税种分企业分析
增值税累计入库5617万元,同比增长114%,增收2988万元,剔除此次四大行业改征增值税收入1623万元,累计入库3994万元,同比增长51.92%,增收1365万元。精河县国税局税收主要来源是重点税源企业,主要增长有以下几项:
1. 新疆亨一伦化工有限公司,前期留抵抵完,2016年1月开始产生税款,累计入库增值税543万元,去年同期无此项收入。
2. 新疆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较上年相比较好,累计入库增值税税款564万元,同比增长175%,与上年同期入库数205万元相比增收359万元。
3.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累计入库383万元,较去年390万相比减收7万元。晶羿矿业为精河县国税局重点税源企业,2016年实际经营情况与2015年相比有所增长,但该企业2016年3月18日至5月18日一期设备大修,导致5月、6月零申报,税款相对减少。
4. 精河县新石石灰开发有限公司,累计入库税款370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入库230万元,增收140万元。该企业2016年与新疆天业集团经济往来密切,经营情况较去年相比有所增长。
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物资供应站,该企业5月销售葡萄地所需材料取得应税收入,累计缴纳增值税税款61万元,上年同期该企业没有税款入库。
6.精河县力达纺织有限公司,该企业经过博州稽查局检查结案,累计缴纳增值税税款56万元,上年同期无税款入库。
以上增收增值税税款合计1159万元,占总增长额的85%。
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1785万元,剔除营改增后疆外企业预缴千分之二企业所得税税款53万元,累计入库1732万元,同比增长30.82%,与上年同期1324万元相比增收408万元。重点税源企业缴纳税款情况如下:
1.精河县农村信用社,2016年该企业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701万元,同比增长44.83%,与上年同期入库数484万元相比增收217万元,主要是2015年该企业补充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减免税款335万元。
2.精河县贝正棉花加工有限公司2016年转让固定资产取得纳税所得,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89万元,上年同期该企业没有税款入库。
3. 新疆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64万元,同比增长396.97%,增收131万元。
2016年5月1日四大行业营改增后,对精河国税局最直观的影响是增加增值税收入1602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53万元。
1.外地报验企业缴纳税款额度较大。2016年来精河县新开工项目不断增多,外地企业预缴税款带动增值税税收收入增长:中铁十八局累计缴纳增值税768万元,企业所得税53万元;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累计缴纳增值税102万元。
2.精河县地税局迁移户缴纳增值税,带动全局收入。营改增后精河县地税局迁移企业在7月申报期内缴纳税款较多,主要是以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主的金融业和精河县国税局管辖的房地产公司缴纳税款较多,累计入库改征增值税金融业收入152万元,房地产业63万元。
以上收入合计改征增值税1085万元,企业所得税53万元。
四、为保证2016年8月至12月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应对措施
(一)加大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努力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加大纳税评估力度,除了对新疆国税局、博州国税局下发的风险应对任务外,还对精河县国税局在管理中发现的需要纳税评估的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及时的堵漏增收确保税款准确及时入库。
(三)加大对营改增行业纳税人的辅导力度,密切与精河县地税局合作,对本年度新列入营改增的四大行业纳税人进行重点梳理,坚决杜绝纳税人利用营改增转换时期偷逃税款。
(四)加强对外来建筑企业的管理力度,确保预缴税款及时准确入库。拟定将《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发送精河县各企事业单位,要求各单位对为本单位提供建筑服务的外地建筑企业,应通知其到国税机关完税后再支付建筑款项。持续加强对中铁十八局、葛洲坝集团等大型建筑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力度,今后要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将经常性前往工程企业驻地进行跟踪管理。
(五)积极配合博州国税局稽查局在精河县开展稽查工作,全力配合稽查局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努力维护精河县良好的税收秩序。
(六)进一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整合服务资源,统一服务业务,推动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集中的办税“难点”、“痛点”、“堵点”。按照精河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在国地税互设窗口“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基础上拓展实现税务登记、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办税事项全州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