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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精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精河县主要经济指标在合理区间稳定运行,经济运行中的有利因素和积极变化逐渐增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民生事业持续改善,经济保持了“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经自治州统计局审定,初步核算,全年精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9.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增速高于全疆4.6个百分点。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4.79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20.20亿元,增长19.3%;第三产业增加值24.69亿元,增长14.3%。精河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60.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5%,第一产业增加值20.66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19.41亿元,增长26.5%;第三产业增加值20.81亿元,增长15.7%;从贡献程度看,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3.02%,第二产业为51.93%,第三产业为35.05%。地方三产结构为34:32:34,按地方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地方生产总值为52398元。

 

 

二、人口、人民生活

年末精河县(含兵团)年末总户数为49677户,总人口为143100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58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1‰。其中:城镇人口为62279人,农村人口为80821人;男女性别为103.82(女性100),60岁以上的人口为18472人,占总人口的12.91%。地方总人口为40044户,115416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52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4‰。其中:城镇人口为50626人,农村人口为64790人。60岁以上的人口为14745人,占总人口的12.78%。精河县地方全年出生人口1265人,出生率为10.89‰,死亡人口981人,死亡率为8.44‰。

精河县地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4294元,比上年增长7.98%。

 

 

2016年精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530元/人,同比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31元/人,同比增长7.8%。

 

三、农 业

我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保持了农牧业生产发展。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303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7%,其中:农业产值为370213万元,同比增长5.64%,林业产值为2684万元,同比增长148.75%,畜牧业产值为319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34%,渔业产值为782万元,同比增长4.1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为24766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年末全县总播面积为122.80万亩,比上年同期减少0.33万亩,其中:粮食总播面积6.11万亩,比上年增加了减少11.07万亩;其中:小麦4.07万亩,比上年同期减少6.05万亩;玉米1.99万亩,比上年减少5.07万亩;棉花总播面积为90.18万亩,比上年同期增加12.81万亩,机采棉45万亩;枸杞面积17.22万亩,比上年同期增加1.85万亩。全年粮食总产28617吨,其中:小麦12979吨,玉米15488吨。棉花总产124473吨,单产为138公斤,比上年同期持平;枸杞总产30291吨,单产为176公斤,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0公斤。蔬菜总产3006吨,比上年下降64.27%。

精河县地方年末牲畜存栏为42.76万(头),同比增长3.88 %。其中农区年末牲畜存栏达22.17万头,比上年增长8.15%;商品率达49.51%;肉类总产量6066吨,下降4.87%; 绵羊毛产量904吨,增长9.84%;牛奶产量3900吨,下降28.92%;禽蛋产量737吨,比上年下降17.37%。

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年末精河县地方农业机械总动力33.27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12%,其中,拥有拖拉机10798台,总动力为30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增长2.02%;大中型拖拉机5157台,比上年增长2.63 % ;小型拖拉机5641台,与去年同期持平。化肥施用量(折纯)32163 吨,比上年增长15.88 %。

 

四、工业和建筑业

精河县地方实现工业增加值108104万元,比上年增长33%。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94489.9万元(12月份月报数据,下同),同比增长39.9%。分轻重工业来看,轻工业增加值39699万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42.01%,同比增长68%;重工业增加值54790.9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57.99%,同比增长25.1%。

从产销情况看,全县规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224601.3万元,同比增长59.9%,产销率为84.9%,其中:轻工业实现销售产值117942.3万元,同比增长101.1%,产销率为82.3%;重工业实现销售产值106659万元,同比增长30.4%,产销率为87.9%,产销衔接较为顺畅。

 

 

精河县地方5家建筑企业实现建筑业总产值51238.9万元,同比增长0.18%。2016年共签订合同金额7704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5 %。其中:上年结转合同金额27028.8万元,同比下降17.05%,本年新签订合同金额50019.8万元,同比增长27.86%。2016年实现竣工产值34727万元,同比下降16.12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166468平方米,同比下降60.59 %,其中:新开工面积112979平方米,同比下降40.34%。今年我县建筑企业平均人数1966人,同比下降14.48%,其中:技术工程人员227人,同比增长19.47%。营业税金及附加2481.3万元,同比增长15.7 %。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2016年,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889253万元,同比增长22.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44%。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 14694万元,同比下降53.2%。本年资金来源合计532039万元,同比下降18.6%。

在总投资中,中央项目投资完成887253万元,占总投资比重0.2%;地方项目完成投资887253万元,占总投资比重99.8%,同比增长22.3%。

在总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454173万元,占总投资比重51.1%,同比增长47.6%,民间投资435080万元,占总投资的48.9%,同比增长4.1%。

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一产业投资8522万元,占投资总量的1.3%,同比下降78.2%;第二产业投资492584万元(工业投资4925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3%),占投资总量的55.4%,同比增长22.3%;第三产业投资388147万元,占投资总量的43.6%,同比增长36.7%。

 

 

2016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0214万元,同比下降42.3%。其中住宅投资1423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3%,房屋施工面积585772平方米,同比下降7.3 %;房屋竣工面积73863平方米,同比下降28.8%。商品房销售面积68822平方米,同比增长20.3%;销售额19676万元,同比增长7.4 %。

六、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精河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8943.8万元,同比增长7.75%。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557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1%。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336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7%。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15.12亿元,同比增长21.3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10.35亿元,同比增长22.2%,零售业商品销售额4.77亿元,同比下降59.2%。

按行业分组,零售贸易业实现社会消费品累计零售总额为47402.7万元,同比增长7.58%住宿餐饮业和个体社会消费品累计零售总额为11389.9万元,同比增长6.42%

 

 

七、财政、金融与保险业

2016年精河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7540万元,同比增长0.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0440万元,同比增长20.96%;非税收入完成7627万元,增长37.3%;基金收入完成7100万元,同比下降48.81%。完成地方财政支出211883万元,同比增长23.03%,比上年同期增支396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40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53691万元,同比增长35.7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4万元,增长42.93%;公共安全支出11144万元,增长29.39%;教育支出50970万元,增长16.81%;科学技术支出4828万元,增长85.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8万元,增长19.27%;医疗卫生支出13405万元,增长7.45%;节能环保支出5385万元,增长30.5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264万元,增长751.70%。

 

 

 

金融运行基本平稳。精河县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06003.96万元,比年初增加了79611.83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住户存款353521.04万元,比年初增加了47855.55万元,同比增长15.66%;非金融企业存款75455.97万元,比年初下降9205.04万元,同比下降10.87%;广义政府存款177023.78万元,比年初增加了40959.89万元,同比增长33.10%;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58705.3万元,比年初增加了142283.93万元,同比增长44.97%;其中:住户贷款174399.74万元,比年初增加33523.73万元,同比增长9.72%;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284305.57万元,比年初减少了126839.22万元,同比增长80.55%。

 

2016年全县共有保险行业的分支机构11家,其中:财产险公司4家,人身险公司7家,全县保费总收入23710.68万元,比上年增长4.93%,其中:人身保险保费收入17106.81万元,增长0.28 %,财产保险保费收入6603.87万元,增长17.24%。全县保险赔付总额为4527.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86%,其中;人身险赔付款1679.4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3.70%,财产险赔付款2848.01万元,增长35.86%,其中农业险赔付款96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47%。

八、教育

2016年,精河县各阶段在校学生数逐年下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556人,比上年下降7.33%。基础教育不断加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所提高。普通初中在校学生3597人,比上年下降 6.21 %,小学在校学生7493人,比上年下降21.56%。幼儿园在园幼儿达3940人,增长14.99%。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辍学率0.02%;15周岁少年初等教育完成率99.25%;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9.63%,初中辍学率0.37%,17周岁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8.04%。

江九、文化、卫生

文化事业稳定发展,精河县地方有文物保护管理所1个,文化市场稽查大队1个,文化馆 1个,新华书店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4.2万册。档案馆1个,乡镇文化站6个,村级文化室88个,社区文化室10个。调频广播发射台2座,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87%,有线广播电视入户数4300户,无线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3%,有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85%,数字电视用户(户户通)28636户。有影剧院1个,放映队3个。销售体育彩票金额160万元。为繁荣人民文化生活,2016年精河县第十六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共举办演出90场,共放映城乡电影889场,农村电影放映883场,民族团结一家亲共举办演出25场,表彰100人。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2016年末精河县地方共有卫生机构123个,其中综合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6所,民营医院2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个,牧区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门诊部3个,个体诊所26家,拥有病床位508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29人,比上年减少39人,其中:执业医师159人,减少12人,执业助理医师69人,减少36人;注册护士258人。村卫生室77家,有乡村医生91人。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6年,精河县年降水量132毫米,比上年增加45.8毫米 ,最高气温42摄氏度,最底气温 -24.8摄氏度。

精河县大气污染综合指数是52,大气环境质量为良,区域环境噪声质量为较好,精河县区域环境共监测105个点位,噪声平均值为48.62dB(A),道路交通噪声质量为较好。精河县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7%,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级别均为良好,水质达标率100%。

2016年精河县全年人工造林39990亩,比上年增加29826亩。全县森林覆盖率为9.98%。全县有自然保护区 2个,均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即:甘家湖梭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起,道路交通事故6起,火灾0起,农机事故0起。

十一、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年内全县各种各类福利院(含敬老院) 3 个,床位364张。享受救助的五保户和孤残人数346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76人,比上年同期下降8%。最低生活保障救济12352人,比上年增长5%,其中,城镇7008人,比上年同期下降5%,农村5344人,比上年增长20%,城镇最低收入标准4512元/年,农村最低收入标准3090元/年。

年末精河县地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527人,比上年增长4.7%,其中,在职人员7495人,离退休人员7832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6096 人,比上年下降1%,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 9509人,比上年增长2.9%,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3429人,比上年增长0.2%,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0959人,比上年下降1 %;城乡居民医疗参合人数 88425 人,参合人数占总人数比重为99%。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 21876 人 ,比上年下降5%。

2016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747人,其中少数民族1759人,女性1794人;完成全年任务3700人的101.2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3人,完成全年任务500人的100.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2016年,放小额担保贷款158人,贷款金额828万元,带动就业316人;为71名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创业贷款477万元。2016 年,开展电工、电焊工、管工、中式烹调、工艺编结等职业技能培训6240人次,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2891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206人,企业在岗职工培训1843人次,创业培训300人次;完成全年任务5700人的109.5%。

全县通过各种途径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4095人次,完成全年任务22000人次的109%,实现劳务创收28787.50万元。其中长期性转移6435人次,创收13911.79万元;季节性转移17660人次,创收14875.71万元。

注:1、本公报为初步核算数,综合数据如有变动以年报数据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总产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科技、卫生、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及环境数据不含兵团。

[4]矿产资源数据为2014年数据。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精河县统计局,其他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其中,农业机械动力来源于县农机局;林业数据来源于县林业局;财政数据来源于县财政局;金融信贷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精河县支行;教育数据来源于县教育局;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据来源于县新文广新局;档案数据来源于县档案局;卫生数据来源于县卫生计生委;就业与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监测数据来源于县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数据来源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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