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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现公布2016年度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365tz.com)“政务公开”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河沿子镇迎宾南路1号,邮编:833305,电话:0909-5431915。

一、概述

2016年,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㈡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㈢加强目录建设。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形式。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精河政务网、大河沿子镇新浪微博、微信发布。

㈡ 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到了“五公开”和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全年依法公开各类信息累计达301条,行政决策类13条;公共服务类22条。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网站在新浪网上设立了“精河大镇”微博、微信,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等信息通过微博、微信及时向网民推送,政务微博发布公开消息13条,目前已拥有粉丝488人。政府微信发布信息189条,已拥有粉丝近1200余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也没有出现不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发生。2016年我镇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速度。为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我镇将安排2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收集、更新,确保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我镇各项政策和政府机构动态。

附件: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0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8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加拉力丁·加玛勒 审核人:杨阳 填报人:郝敏

联系电话:5431915 填报日期:2017年3月10日

备注:①规范性文件制发数≥主动公开数;②参加行风热线次数可纳入在线访谈统计;③解读稿件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原创解读;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请按单位的三定方案填写;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请按单位职能填写;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指行政机关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纳入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本项请财政局填写;⑦凡“――”处不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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