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落实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精河县安监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精河县安监局门户网站管理人员为网站日常读网人员。具体职责是:负责每个工作日浏览阅读门户网站网页内容、链接运行,随时监控网站运行情况,确保门户网站正常运转、链接指向准确无误;防止门户网站网页内容被非法篡改或出现非法链接;对门户网站出现的异常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记录,提出相应处理方案;按照领导指示迅速落实异常问题的处置工作。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期间,精河县安监局当日值班人员为网站读网人员。具体职责是:负责浏览阅读门户网站网页内容、链接运行,监控网站运行情况,适时查看门户网站是否正常运转、链接指向是否正确;若发现门户网站出现异常问题,要进行全面细致的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向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具体情况;积极配合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门户网站异常问题处置工作。
第四条在遇到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或者重要敏感时期,应视具体情况相应增加门户网站的读网人员,加大对门户网站读网的密度和精度。
第五条信息科负责做好网络运行的日常监测控制,确保网络运行环境安全、稳定,门户网站24小时正常运行;及时指导或处理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反映的网络技术问题;制定相应工作预案,确保及时排除网络运行故障。
第六条因每日读网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规定不力,导致门户网站运行故障、链接错误的,或者发现、消除门户网站异常问题不及时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具体情节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