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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里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托里镇政府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采集整理

1、托里镇政府网站以发布托里镇政府新闻、通知公告信息为主,重点发布托里镇政府动态信息、工作信息及就业指导的信息。

2、托里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各站所。各站所应按托里镇政府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托里镇政府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3、各部门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通过网站管理系统上报政府门户网站。

4、托里镇政府网站栏目信息的采集、更新实行部门负责制,责任分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1、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托里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2、党政办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3、部门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机制

①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②各部门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主办人员拟写、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信息管理员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由党政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定。对涉及整个工作的公告、通知等,由党政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统一负责发布。

③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由各部门网站承办单位确定。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④党政办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文本登记备案。

4、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由各站所、各部门自行报送、初审、审核,由党政办最终发布到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

5、互动栏目各模块内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提供模式及内容,各部门要全力协助网站管理维护人员,完成各相关诉求的回复与处理。

三、信息管理

托里镇政府网站管理平台建有统一的信息审核、登记、发布管理后台,各部门要专人进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范有害信息网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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