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TP201735)
新疆精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精河县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防爆水罐车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并请提交密封技术及商务响应文件。
1、文件编号:JHTP201735
2、采购项目:防爆水罐车
3、采购单位:精河县消防大队
4、集中采购机构:精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精河县财政局314室(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6号)
5、采购内容及数量:防爆水罐车壹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要求:凡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副本原件或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到我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凡拟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23日10:00至2017年11月28日19:30前(北京时间,下同)到我中心领取谈判文件。
9、谈判时间:2017年11月29日11:00分。
10、采购机构地址:精河县财政局314室
11、联 系 人:王海江
联系电话:0909-5330129
QQ:1852361720
精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