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

  • 姓名陈新博
  • 职务精河县党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 工作职责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安居富民、国有资产管理、政府融资、统计、房屋征收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办(法制办、应急办、电子政务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安居富民办)、统计局、征收办、外侨办、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县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精河县支行、工行精河县支行、农行精河县支行、农发行精河县支行、邮储精河县支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保财险精河县分公司、人保寿险精河县分公司等银行、保险驻精分支机构,县城投公司。协管审计、监察工作。负责联系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

工作简历

陈新博,男,汉族,1975年12月生(41岁),湖北红安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入党,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毕业于自治区党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现任精河县党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1992.09  博州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95.07  待分配;

1995.08  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中心校教师(其间:1997.09--1999.06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08  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二中教师;

2001.09  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党办秘书;

2003.03  博乐市党委办公室秘书(其间:2001.03--2003.0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5.10  博乐市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7.12  博乐市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0.10  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党委书记(其间:2011.09--2014.07自治区党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4.11  博州党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党委书记;

2016.03  博乐市党委常委;

2017.01  精河县党委常委、大河沿子镇党委书记

2017.07  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