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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安监局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精河县安监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阿尤希

联系方式:13779027300

办公电话:5330116

办公地址:精河县滨河小区西200米

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和所属单位各项工作规则、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政工、人事、财务、信息、信访、档案、保密、目标管理、计划生育、普法、综治、维稳、爱国卫生、精神文明、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后勤服务及接待、车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2.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联系县级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交通、消防、建筑和防雷、民爆、旅游和森林、企业、学校、压力容器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或参与相关单位的事故查处、及信访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分析和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联系行业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收集、管理县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挥、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拟订工矿

商贸行业及有关练合性安全生产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的实施意见;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承担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的备案和监管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县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3.承办精河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其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依法监督检查监管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有关规定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监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等安全证件的审查、许可、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单位;负责监管单位新、改、扩建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监管单位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丑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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