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姓名、职务、工作简历
1、石明 精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简历:1982.09博州师范学校生化专业学习;.07县二中会计;1994.09县财政局干部; 1999.05精河盐化公司经理助理(挂职); 2001.05 县财政局干部 2002.10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6.03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接待办主任;2007.12 精河县招商局局长;2013.08月任现职。
2、达·丹白 精河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简历:达·丹白、男,蒙古族,1979年9月生(36岁),新疆精河人,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2001年7月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专业毕业)。现任精河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1997.09 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专业学习<大学>;
2001.12 县公安局科员;
2009.09 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2013.09 县公安局公安局副政委;
2016.01 任现职。
3、姓名:托合塔洪·白克力,精河县司法局副局长
简历:托合塔洪·白克力,男,维吾尔族,新疆精河,1976年2月,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0月—1997年3月在精河县农机监理站工作。
1997年3月—2000年9月在精河县公安局大河沿子派出所(期间:1997年7月 2000年1年在新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2000年9月—2005年7月在精河县公安局大河沿子镇派出所副所长(期间:2001年9月2003年12在自治区党校法律本科班) 2005年7月—2006年9月在精河县公安局大河沿子派出所指导员。 2006年9月—2009年10月在精河县公安局蒙都布鲁库派出所指导员
2009年10月—2010年7月在精河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2010年7月— 2012年4月精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2年4月至今 精河县司法局任副局长。
2、办公电话:0909-5322232
3、公开形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二、司法局领导工作分工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石明:主持局党组全盘工作。负责组织局党组会议活动,协调党组成员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建设、信访。负责对组织、人事的监管。分管科室:公证律师管理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达?丹白:主持局行政事务的全盘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负责对财务、重大项目、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管。分管科室: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办(依法治县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托克塔洪·伯克力: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分管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工作。按照县纪委关于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相关规定,分管局机关财务、组织人事、物资采购及重大项目。分管科室:基层工作管理办、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