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控制、消除、和减少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精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局机关内外由局职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安全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人身安全、机关工作秩序、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闹事、游行、“法轮功”等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职工非正常死亡及其它涉及职工生命、单位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审计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谢明林
副组长:张宪新、桂江智
成 员:黄勇、赵江华、郝帅、李文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黄勇(兼),赵江华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审计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能: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三、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并报县委、县政府应急办及其他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接到报告后由组长或副组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
2、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三)地方外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程序
1、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2、现场由组长或其指派的副组长统一调度和处置;
3、其它参照地方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领导
对应急事件的处置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纪律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对无故、借故不参加或设关设卡拖延处理工作及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各项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四)物质与经费
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年度预算内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做好交通工具和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保证应急事件处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