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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河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更名及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精 河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精政办发〔2017〕203号 


 

关于精河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更名及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需将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精河县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希别克·努尔旦 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新博 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布鲁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巴达 县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成 员:沙比尔江·沙地克 州林业局副调研员、县林业和畜牧兽医局局长

谢明林 县审计局局长

林 勇 县发改委主任

唐 波 县财政局局长

田 兵 县住建局局长

王 栋 县人社局局长

巴 塔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广辉 县商信委主任

武新年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旭 县农业和水利局局长

邵志敏 县环保局局长

文 艺 县文体广新局局长

齐 健 县地震局局长

阿不都热苏力·阿力甫 县残联理事长

张 尚 县党委农办副主任

张述飞 农业发展银行精河县分行行长

陈海燕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理事长

赵丽萍 中国农业银行精河县支行行长

王永利 国网精河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田兵兼任。

201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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