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去库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精河县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县委,县政府将库存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相结合府搭建去库存平台,成立棚改安置房办公室,把我县所有商品房库存房源集中起来,保证房价低于市场价,为征收户搭建选房平台,借助棚户区改造项目去除我县库存商品房。
一、基本情况
1、棚改任务:2017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是3260户,其中县城棚改任务1260户(货币补偿990户,新建安置房270户)已于2016年提前实施,目前270户安置房已建成;剩余2000户任务,其中县城计划进行改造任务542户,托托镇计划实施58户,托里镇计划实施改造任务400户,八家户计划实施150户,大河沿子镇计划实施800户,阿合其农场计划实施50户,截止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
2、存量房情况:精河县截止17年3月底,精河县房库存为:40.44万平方米,其中政府库存住宅402套,4.74万平方米:商业开发住宅1675套,18.71万平方米。商业开发门面17万平方(含商业出租面积1.9万平方米)。2016年销售6.87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965万平方米,商业0.912万平方米,出租面积1.9万平方米。
3、棚改资金到位情况:目前已到位资金3.6亿元,正在融资7.8亿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棚户改造领导工作小组,从全县后备干部和科级干部中抽调人员充实到征收办,结合征迁区域成立4个专班。
2、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座谈会,于2017年4月10日将全县房产库存纳入统一选房平台。同时成立棚改安置房办公室,位于精河县康宁小区高层3号楼8号门面,将房源信息进行公示,现有房源19项,其中商品房开发项目16项,共计房源信息1423户。
3、征收选房进展情况:2017年精河县棚户区改造为3260户(其中精河县县城棚户改造1802户),现已签订征收协议156户(县城签订119户),县城拆迁89户。截止目前前来选房咨询人数76人,已签订选房单征收户为26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让被征迁区域业主了解政策,同时加大棚改区域的巡察力度,防止抢搭抢建,减少征迁困难。
2、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兑现购房资金,保障房产企业资金回笼,使其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完善配套设施,能够及时启动新的投资。
3、结合资金情况和棚改区域实际情况,今年计划完成棚改任务3260户,去库存1000户,切实推进旧城改造,消化市场库存。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