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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防震减灾工作“十二五”总结及“十三五”工作计划

“十二五”工作总结

一、地震灾害概况

精河县地处北天山地震带西段,是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地区之一。据1765年有记载以来,精河县及邻近地区(边界线外推100公里范围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49次,其中:8级地震1次,7.0~7.9级地震1次,6.0~6.9级地震10次,5.0~5.9级地震37次,最大地震为1812年3月8日尼勒克东8.0级地震,精河县境内最大地震为1765年2月9日精河县6.5级地震,最近一次地震为2011年11月1 日尼勒克6.0级地震。二十世纪以来,平均每2年半发生一次5级地震,距最近的6.0级地震发生已41年没有发生同期级别地震,地震形势严峻,地震活动水平较高。

区域范围北部为准噶尔盆地,南部为天山山区。区域地震构造较为发育,境内目前已知的有著名的活动大断裂——博罗科努阿其克库都克断裂,还有准格尔南缘断裂、科古琴断裂、库松木契克山前断裂、库松木契克河断裂、四棵树、古尔图南断裂、亚玛特断裂等8条活动断裂通过(见附件一)。从总体上看,区域北部构造较为简单,南部构造较为复杂。地震主要集中在区域南部天山山区,地震强度大、频度高。活动断裂是博州境内发生中强震的主要危险源,也是工程建设需要避让的主要地段。

根据国标(GB18306-2015)版新一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全县所有面积在Ⅷ度(0.20g)以上高烈度区。根据最新地震地质研究成果,精河县多数地区的地震长期危险性比原来估计的要高,未来受破坏性地震影响的烈度可能达到Ⅷ度,全部区域都处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5g(Ⅷ度强)以上高烈度的破坏性地震影响范围,更加表明精河县面临着比较严重的地震灾害的威胁。2011年10月16日精河5.0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5.05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还在不断增加。可见地震对我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潜在的重大危害。

二、主要进展

在精河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新疆地震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精河县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得到提高。

㈠地震局成立及相关职能

精河县地震局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地震、发改、财政、住建、民政、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社会依法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三网一员” (即:地震宏观前兆观测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震情灾情速报网及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下同)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等地方规范性文件,防震减灾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增强。

㈡精河地震台状况、能力、“三网一员”观测情况

通过实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和台网优化改造等项目,精河县境内初步形成了包括精河地震台、阿拉山口遥测台在内的多学科、多手段的地震监测台网(见附件二),观测台项达7个:其中测震2个、强震动1个、地壳形(应)变3个、另外还有11个地震宏观观测点,地震的监测能力有了一定的提升。测震台网观测密度有了较大的提高,精河县区域内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地震监测环境和工作条件继续改善。坚持月联席会商制度,为加强震情跟踪、提高地震分析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交流平台。

㈢震灾预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抗震设防要求逐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得到加强,全县城镇一般工程及重大工程抗震设防及其监管能力有所提高,保障性住房、安居富民工程和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加强对中小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初步增强了精河县广大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㈣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有所提高

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向学校、医院、社区、团场、乡镇延伸。地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演练工作得到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扩展,地震灾害专业救援力量和能力不断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不断完善, 初步建立了军地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地震应急演练、培训“七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村队、进医院、进企业、进党校)活动成效显著。2012年11月24日,自治州在精河县组织了地震综合应急演练获得圆满成功。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㈠地震监测能力较低。

地震监测能力与地震活动背景及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地震和前兆观测台网分布不够合理,缺乏对境内重要活动断层的监测;地震宏观观测点覆盖面不均匀,“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和深化。

㈡震灾预防综合能力不强。

城市地震安全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不足,有些重大建设工程未能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存在地震安全隐患;地震安全社会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㈢应急救援能力不高。

地震应急与紧急救援设施设备缺乏,志愿者队伍建设滞后,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亟待加强,许多应急疏散场所不具备避难条件的问题突出;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一些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不落实,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不够;地震应急管理机制不完善,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尚未建立;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地震应急管理的能力有待提高。

㈣防震减灾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防震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有的工作体系及专业人员少、专业素质较低的现状已无法满足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

㈤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足、防震减灾意识相对淡薄。

近年来,虽然人们对地震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是由于地震是小概率事件,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等依然停留在一知半解的状态,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执行存在不到位的情况,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社会和公众自觉遵守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意识、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及防震避险能力和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以上困难和问题,既是我县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基本矛盾,也是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在规划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十三五”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开发、绿色、共享”理念,自治州及精河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贯彻执行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目的,立足“防大震,救大灾”,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军地兵地协调、行业支援、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新格局,为精河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有效减灾为目标,实施全面的预防观。把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目的,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形成科学、合力减灾,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统筹协调发展,实现减灾效益最大化。

以强化管理为手段,落实社会公共责任。把社会管理作为防震减灾的重要手段,推进防震减 灾从内部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跨越,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管理的法制体系,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格局,使防震减灾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自觉行动。

㈢以拓展服务为途径,提升社会防御能力。把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向更宽领域拓展,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服务意识,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㈣以提升能力为保障,支撑事业持续发展。强化地震监测基础,提高地震预报水平,推进地震科技创新,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全面提升地震行业自身的基础能力,为防震减灾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㈤以对口支援为契机,提升行业综合能力。通过湖北省地震局、荆门市、襄阳市地震部门对口支援,提升县级地震部门防震减灾基础能力、业务管理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目标,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县城具备综合抗御相当于当地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乡(镇、场)、农村的综合抗御能力明显增强。

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向更深层次推进。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地震机构健全,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显著提升,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到位,新建改扩建的学校、医院、城市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全力推进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向更宽领域拓展。深化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地震科普宣传逐步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家庭,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地震活动构造探测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广泛服务于工程建设和城乡规划;地震应急响应能力大幅度提高,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灾情上报迅速,1小时内启动应急救援行动,3小时内给出灾情预评和破坏范围的初步结果,3至5天初步划定地震烈度等震线和灾情初评估结果;地震监测全面服务于防灾减灾、国防建设、资源开发、重大工程和地球科学研究等领域,初步建成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服务和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系统。

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得到根本的提升,行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覆盖全州的综合观测系统,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地震速报时间小于10分钟;基本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能够完成地震烈度速报。

四、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是精河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难得的机遇期,要以中央推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部署、地震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为契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采取有力的战略行动,完成规划期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公共服务的深入和基础能力的提升。

(一)、不断完善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

1、加强地震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增加台网密度,科学规划和布局。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继续改善地震观测环境和工作条件;改造地形变观测(跨断层测量)手段;加快精河县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建设,基本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实现地震发生后20分钟内完成烈度速报。地震部门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新成果、新方法,积极开展地震预测探索和实践,进行精河县区域地震异常特征的研究,提升测震、强震和前兆观测能力,提高震情分析会商水平。

2、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继续推进“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地震宏观测报正式和后备观测点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切实提高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测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助理员在综合管理和从事本辖区的宏观观测、抗震设防、应急准备、科普宣传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学术机构和爱好者在地震短临预测、灾情信息速报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

(二)、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震灾预防能力

1、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

加强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精河县城已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城镇规划、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抗震设防依据;建立包括数据获取、数据库管理、信息分析和服务平台的震害防御服务系统;开展精河县境内地震活动构造探查工作;对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上的建筑,要抓紧组织避让,规划上只拆不建,作为今后城镇道路、绿地、广场及休闲场所等建设用地;国土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应当充分使用地震小区划成果。重视加强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2、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对既有房屋进行抗震能力普查和抗震加固工作,完成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除险加固以及更新改造工作。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全面推行间隔震技术。各有关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单位或机构要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地震安全责任。推广运用隔震消能技术。住建、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建设抗震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按照经审定的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3、全面提升农村综合防御能力

继续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牧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建立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积极引导农牧民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

4、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和保障能力

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交通部门要严把交通设施的设防标准关,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震能力;电力、通信部门要本着安全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提高电力、通信系统抗震设防水准,加强电力、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水利部门要完成病险水库、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抗震能力;供热、供排水、石油石化企业要加强供热、供排水、贮油贮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它们的抗震能力;国土部门展开震后应急地质灾害调查,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5、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地震部门牵头,宣传、教育、民政、科技、新闻等有关部门配合,编制宣传规划或年度宣传计划,深入持久地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提高防灾能力。加强地震信息网站建设,积极推进地震公共服务网络系统。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和进家庭,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建成一个自治州重点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要达到50%覆盖率。重视地震科普宣传骨干队伍建设,要有不少于2名地震科普宣传员。地震部门要建成集知识性、体验式和趣味性为一体的移动式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各种纪念日、科技活动周等,深入社区、农牧区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确保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

(三)、重视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1、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重视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明确抗震救灾成员单位职责,不断健全指挥调度、应急准备、信息共享、应急检查、协调联动、灾情发布、灾害评估、部门协同、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抓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地震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立包含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应急信息检索、灾情协同评估、紧急响应和应急救援联动等服务功能的应急救援服务体系,为抗震救灾指挥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2、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各行业和各相关基层单位要完成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要适时进行修订,开展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精河县适时组织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地震部门和应急办要抓好指导和督查落实工作。

3、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和能力建设

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救援队伍为依托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和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装备保障,确保每年的训练及运行经费落实。提高医疗、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专业救援队伍的抗震救灾能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州、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确保震后灾民的安置及基本生活供给。交通部门要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饮用水的安全监测,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好伤员抢救、转运、救治、疾病预防和可能的疫情控制。红十字会要做好组织培训,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工作。住建、水利、电力、通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能力建设,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够及时恢复和保障生命线工程系统正常运转。

建立健全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主导作用。

建立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能力测评和协调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行业和各部门职业抢险救援力量,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的地震救援培训,形成全县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4、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要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将城市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纳入城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县城符合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每万人不少于1处。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制定应急避难工作流程,利用全民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人员密集、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建设工程建立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五、重点项目

1、精河县地震台网建设项目

依托新疆地震局实施中国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推进精河县地震台网建设,改造精河台两套前兆观测仪器,提升精河县地震监测能力;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地震远程监控宏观观测,同时根据场地条件增设相应的地震监测仪器,开展地震微观前兆观测。

2、烈度速报与预警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依托新疆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项目,建设20个较高分辨率的强震动和烈度速报观测台站,建设精河县地震烈度速报中心,加快地震基本参数自动速报,快速提供地震破坏程度分布,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尝试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前提供预警信息服务,为公众及时避险和燃气、石油、供电和交通等生命线工程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3、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示范工程项目

按照全景展示、技术先进、多手段、多功能的原则,建成精河县重点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同时以地震台站和防震减灾部门等为依托,建成一个以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以学校、社区为依托,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成一个集知识性、体验式和趣味性为一体的移动式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平台。利用上述各种平台普及地震知识,培训抢险救灾、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等技能。利用书籍、画册、影视作品、专题演出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创作出科学准确、通俗易懂、喜闻乐见、适合不同场所及传播渠道的各民族语言的高质量科普作品。编制适合不同人群和不同民族的防震减灾指南,统一印发,服务于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4、地震活动构造探测计划

依托新疆防御自然灾害研究所,对县境内主要活动构造开展探测和详细地质勘察,重点勘探大型活动断层,探明其空间展布、活动方式、平均运动速率、大地震期次,评价其未来强震危险性,以便政府科学部署地震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5、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

在现有综合紧急救援队的基础上,成立精河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分队,人数达到200人,加强救援装备和训练基地建设,配备装备先期达到轻型,逐步向中型发展。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规模达到5人,装备要适应高寒、高海拔等极端环境。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注册规模达到300人。逐步建立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各有关专业救援力量为骨干、训练有素的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具有较强保障性、机动性和专业性的“三位一体”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为精河县开展地震应急现场和紧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条件。建设博州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为地震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建设一个标准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成一个示范性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6、防震减灾基础建设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通过国家社会服务工程的实施,建成精河县防震减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平时面向各级政府、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广大民众提供服务,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可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地震应急救援提供震区灾情信息和决策依据。

7、人才培养与促进计划

根据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不断提高防震减灾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县地震局争取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自治区(或湖北省)地震局、县市或其他部门挂职锻炼。

开展请进讲学、举办培训班及科研支持、培养的方式逐步提升地震系统全员业务素质,专门培养急需的地震专业技术人才。邀请湖北省地震局和自治区地震局等有关专家在精河举办防震减灾专题培训班。新调入地震系统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均要参加防震减灾专业培训学习。

鼓励地震科研人员申请或参加自治区地震部门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项目,并加大科研经费支持力度,提升地震科研水平。

六、保障措施

1、责任保障

防震减灾是县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关于“经济建设要同减灾一起抓”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政府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乡镇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障工作条件,以确保防震减灾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要建立常设的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地震工作机构承担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定期召开抗震救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同时协调解决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破坏性地震发生时,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2、体制保障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明确各成员单位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责权,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实行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地震工作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形成符合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要求、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科学高效的防震减灾行政管理体系。

3、法制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完善配套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断促进我县防震减灾事业的法制化、规范化。

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等各类建设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管理水平。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等信息,防止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4、经费保障

县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切实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公益性基础地位,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需求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应增加,以充分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赠、地震保险为辅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5、人才保障

加强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增设2人以上编制,重视和加强县地震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要坚持人才强业战略。要重视选调和录用素质高、懂专业的人员进入地震工作队伍,注重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防震减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我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6、援疆保障

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自治区地震局的指导下,依托湖北省地震局、荆门市、襄阳市地震部门对口援精工作,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目的,树立变化、变革、创新理念,发扬“新疆精神”,畅行“新疆效率”,营造有利于地震系统对口援疆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工作环境。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我县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和工作能力。

精河县地震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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