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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精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87次常委(扩大)会议纪要

7月11日上午,县委书记尤占军同志主持召开中共精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87次常委(扩大)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和丝绸路建设料场选址的相关事宜。会议听取了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和丝绸路建设料场选址的汇报。会议认为,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是2016年州、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也是实现我县工业产品与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快速融合,形成“两园驱动”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目前,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已开工建设,近期需大量土方换填,丝绸路正在进行黑盐线和黑铁线改迁,改迁完成后需大量土方,为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加快推进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建设进度,会议原则同意设立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和丝绸路建设料场,具体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按照有关规定选址,确保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建设用料。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精河县火车站10KV黑铁线、精河县10KV黑盐线改迁工程的相关事宜。会议听取了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精河县火车站10KV黑铁线、精河县10KV黑盐线改迁工程的汇报。会议认为,按照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总体规划,精河县火车站10KV黑铁线、精河县10KV黑盐线阻碍了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丝绸路施工建设,为加快推进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建设进度,会议决定,同意对黑铁线和黑盐线进行改迁,具体工作由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负责。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路网建设工程相关事宜。会议听取了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路网建设工程的汇报。会议认为,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预计年底建成,为实现建成即可投入运营,会议决定,同意实施经七路、纬六路、经三路道路建设,具体工作由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负责。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精河工业园区电力线路改迁相关事宜。会议听取了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精河工业园区电力线路改迁的汇报。会议认为,泽汇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和鑫金源纺织原料有限公司电力线路、精水线电力线路、黄南牵Ⅰ、Ⅱ线(110KV)线路影响了部分企业的项目施工及纬二路东延工程施工进度,造成部分土地浪费,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约土地,会议原则同意实施以上三条线路改迁工程(泽汇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和鑫金源纺织原料有限公司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按照方案二进行实施),具体工作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部分企业要求拨付生产厂房补贴资金的相关事宜。会议听取了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部分企业要求拨付生产厂房补贴资金的汇报。会议认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扎实做好落地工业项目跟踪服务,确保企业早投产,是深入落实“工业富县”战略的有效举措。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帮助企业快建设、早投产、早见效,会议原则同意根据相关协议及政策,对精河县楚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金泰合纺织有限公司和精河县银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拨付厂房补贴资金,具体工作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负责。

六、会议讨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相关事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精河县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自治州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6〕60号)文件要求,精河县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会议讨论了近期召开推行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动员会相关事宜,全面部署该项工作,标志着推行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在我县正式启动。

七、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给予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的请示》。会议听取了县招商局关于郭光琼女士先后引进5家企业来精投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招商引资是调结构、促转型、强后劲、增财力的重要手段,兑现招商引资奖励对实行全员招商、以商招商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县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精河县招商引资工作,根据《精河县招商引资有功人士奖励暂行办法》,会议决定,给予郭光琼女士预支20万元奖励资金,待5家企业项目建成投产形成产能后,兑现剩余奖励资金。

八、会议讨论研究了纺织服装政策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补充协议。会议听取了县招商局关于纺织服装政策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补充协议的说明。为加快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会议原则同意《补充协议》内容,由县招商局做好补充协议签订工作。

九、会议讨论研究了在我县新增服装项目的相关事宜。会议听取了县招商局关于在我县新增服装项目的汇报。为加快发展棉纺、服装、家纺、针织、地毯等纺织产业,形成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新增服装项目打造纺织服装城的请示,由县招商局根据自治州招商引资相关要求报请自治州有关部门。

十、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保障村级运转经费的请示》。会议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保障村级运转经费的汇报。会议认为,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力度,会议原则同意按照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汇报会上对村级运转经费提出的“各县市必须保障村队党组织年运转经费10万元、社区15万元”的要求,在前期补足方案的基础上,再对5个乡(镇、场)37个村队补足运转经费,由县财政全力保障。并按照2000人以上重点村补助5万元;2000人以下重点村及2000人以上常规村补助3万元;社会管理薄弱区村队补助2万元的标准,对部分村队特殊对待,再进行村级运转经费补助,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十一、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拨付2016年村级阵地及住村干部周转房建设资金的请示》。会议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2015年村级阵地及住村干部周转房建设资金缺口的情况说明和关于拨付2016年村级阵地及住村干部周转房建设资金的请示。会议认为,村级阵地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阵地作用,会议决定,要全力推进村级阵地“5+2”工程建设,力争今年实现全覆盖,并将预算缺口资金分年度拨付解决,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拿出具体方案。

十二、会议讨论研究了《精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会议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精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的汇报。会议认为,做好我县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党代会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此方案,会议决定,精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共225名(汉族131名,少数民族94名,男性156名,女性69名),其中,大河沿子镇党委35名,托里镇党委22名,八家户农场党委15名,茫丁乡党委21名,精河镇党委11名,托托镇党委7名,机关党工委77名,教育党工委20名,公安局党委4名,盐化公司党委3名,非公经济党工委3名,农五师91团1名,农五师83团1名,县武装部(生产连)3名,县武警中队1名,驻精66分队1名。会议要求,各党委(党工委)要按照换届选举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

十三、会议讨论研究了《自治州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会议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自治州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汇报。会议认为,出席自治州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广泛性,将吃苦耐劳、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推选出来,会议原则同意此方案,会议决定,我县出席自治州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2名(汉族36名,少数民族36名,男性49名,女性23名),其中,自治州领导4名,我县分配党代表68名(乡< 镇、场>22名,机关工委38名,教育工委6名,非公经济党工委1名,公安局党委1名),会议要求,各党委(党工委)要按照换届选举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

十四、会议讨论研究了《精河县优秀社区工作人员考录乡镇公务员推荐人选名单》。会议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街道(镇)公务员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街道(镇)公务员,是自治区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理念的重要体现,对于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工作者素质、推动形成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激励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做好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街道(镇)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6〕49号)相关规定,会议原则同意买哈巴·阿得力、徐红梅、张咏梅三名同志作为精河县优秀社区工作人员考录乡镇公务员推荐人选,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主持人:尤占军。

参加人:乌玛尔江·努合曼、李鸣豹、吐尔逊·托呼提、刘光勇、张铭、谭旭鸿、陈新燕、王学。

参加会议的其他领导及有关同志:巴·苏嘎、卡热·玉素甫、艾买提江·马木提、陈军、叶家强、阿米娜、布鲁更、马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物流园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

中共精河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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