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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2016年8月28日,代县长黄希别克·努尔旦主持召开精河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李鸣豹、副县长叶家强、阿米娜、马骏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各种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22号)。

三、会议研究了县国土资源局提交的《关于注销精河县瑞康矿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请示》(精国土资发〔2016〕9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精河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七次常务会议精神,会议同意注销精河县瑞康矿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会议要求,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四、会议研究了精河镇提交的《关于解决城镇小区及生态园封闭管理安保人员的请示》(精镇政发〔2016〕69号)。为进一步加快精河镇小区封闭式管理进程,加强对进出小区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会议原则同意为精河镇配备30名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团结市场门口、生态园、和平小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区域管控。会议要求:1.县财政局承担上述30名公益性岗位2016年9—12月工伤保险和工资待遇;2.精河镇要整合使用人员,加强物业管理,发挥重要作用,全力维护县城安全稳定。

八、会议研究了县卫生局提交的《关于整合大河沿子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精卫字〔2016〕148号)。会议指出,大河沿子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涵盖业务用房、污水与垃圾处理、厕所、配电、院内环境等辅助设施建设,总投资125万元(含中央配套资金100万元)。目前,污水处理因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规划未定而没有实施,其他各项工作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加快大河沿子镇中心卫生院其他项目建设,会议原则同意整合资金,会议要求,县卫生局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资金整合工作,县发改委、审计局做好监督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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