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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彦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25所新建农村双语幼儿园8月底顺利开园,经县党委教育工委7月9日会议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决定:

李彦梅同志任县幸福双语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王智君同志任县幸福双语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米合尔班·哈斯木同志任县幸福双语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张 娟同志任县第三幼儿园副园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焦雯雯同志任县第三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有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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