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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支部,教育局机关党支部:

2016年,精河县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在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在加快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生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庆祝建党96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县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在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奋发进取、再创佳绩,经县党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一年来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决定授予县初级中学等2个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授予刘娜娜等4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王兰兰等23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保持本色,再接再厉,继续创先争优,为推进我县教育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新的贡献。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以更加坚强的党性、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我县教育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精河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名单

2017年7月1日

 

附件:

精河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名单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县初级中学党支部 县第二小学党支部

二、 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吐尔达西·托里根(县初级中学党支部)李江泉(县第二中学党支部)刘娜娜(县第一幼儿园党支部)安丰蕾(县第二小学党支部)

三、 优秀共产党员(23名)

王兰兰(县第二幼儿园党支部)古尔那孜·努尔买买提(县第三幼儿园党支部)肖瑜、阿满古丽·加帕尔、姚 兰、叶斯木江(县高级中学党支部)田晓丽、孙 谨(县第一小学党支部)迪丽娜尔·马克苏提、郭颖华、马合木提江·玉山青(县第二小学党支部)、张秀丽(县第二中学党支部)、蒋梅花(托里镇永集湖小学党支部)、区·那仁图亚、库里杀黑·巴依巴特夏(县第一幼儿园党支部)、桑·乌云其米克、王秋华、努尔克孜·牙生、孔德峰(县初级中学党支部)、阿不都艾尼、徐 艳、高 柱、王 斌(教育局机关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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