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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寺管会主任的决定

关于表彰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寺管会主任的决定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县党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族干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高度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推进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坚持从精河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全县各乡(镇、场)、各单位涌现出工作突出的先进乡(镇、场)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各级干部在“去极端化”、促进宗教和睦和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继续发挥积极作用。经县统战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茫丁乡等2个先进乡镇、许镇等5名同志为“两项制度”工作先进工作者、吉·萨仁格尔丽等7名同志为宗教事务工作先进工作者、吐尔洪江·热合曼等5名

同志为优秀寺管会主任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维护精河县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附件:精河县201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精河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5日

附件:

精河县201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寺管会主任名单

一、201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乡镇

1.茫丁乡;2.托里镇。

二、201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两项制度”工作先进工作者

1.努尔买买提(县农机局党组书记);2. 哈斯木江·要力瓦斯(精河县教育党工委书记);3.石明(精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4.许镇(精河县科协主席);5.苏丹·阿布都热合曼(精河县科技局副局长);

三、201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事务先进工作者

1.吉·萨仁格尔丽(县统战民宗机关干部)、2.齐鑫(茫丁乡统战办副主任)、3.吐鲁肯江·买买提艾山(大河沿子镇统战办副主任)、4.沙尔合提·阿不都热西(托托镇统战办主任)、5.努斯甫汗(托里镇统战办副主任)、6.艾加古丽·吐尔逊(精河镇统战办干部)、7.秀格拉·卡义苏里堂(八家户农场统战办干部)。

四、2016年度优秀寺管会主任

1.吐尔洪江·热合曼(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北村党支部书记);2.余海(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村党支部书记);3.马军福(托里镇查干莫尔根村党支部书记);4.努尔·买买提(茫丁乡北地村党支部书记);5.杨宝珠(茫丁乡肖乃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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