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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我办2016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365tz.com)“政务公开”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精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党校综合楼东侧楼1楼,邮编:833300,电话:0909-5320955,传真:0909-5320955。

一、概述

2016年,我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一是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了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通过公开审批流程后,及时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将本单位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加大对外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我办房屋征收相关内容重点事项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还不够规范、不够及时,小部分信息还存在公开滞后的情况,今后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以上问题,我县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随时把房屋征收工作重点和热点问题,按规定主动公开到政府信息平台。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要进一步梳理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让人民群众来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我单位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度。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精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4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精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单位负责人:张永桥 审核人:张永桥 填报人:张杰

联系电话:0909-5320955 填报日期:2017年3月4日

备注:①规范性文件制发数≥主动公开数;②参加行风热线次数可纳入在线访谈统计;③解读稿件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原创解读;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请按单位的三定方案填写;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请按单位职能填写;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指行政机关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纳入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本项请财政局填写;⑦凡“――”处不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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