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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博州《关于做好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365tz.com)“政务公开”栏目、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jhzwzx.xjjh.gov.cn/index/index!list.action)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机构(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锦福小区商服楼G段,邮编:833300,电话:0909-5329710,传真:0909-5329710。

一、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开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制度的推行,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局政务公开工作迈向了更加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台阶。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自运行以来各项工作制度、运行管理机制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心运行呈现出进驻事项“全”、办事效率“快”、为民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特点。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县行政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中心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72条,其中: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60条,微信回应事件3117条。咨询人员共359392人次;受理各类事项件279255件,(办结278170率99.6%),其中行政审批类受理163863件、(办结166793件,办结率99%)公共服务类及其他类受理112392件(办结112392件,办结率100%),县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关注人数已达到8300余人,微信平台点击次数已达到34万余次,并成功创建为“自治区行风示范窗口单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很多方面仍存在不足。2017年,中心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做到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最新最全的信息。二是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好地答复社会公众的咨询,在便民服务方面做得更好。三是要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和亮点工作,做好新常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27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7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6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11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刘川徽 审核人:韩珍青 填报人:吐尔逊古丽

联系电话:0909-5329710、0909-532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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