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2016年度各级公安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份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365tz.com)“政务公开”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和平东路5号;邮编:833300;电话:0909-7700038,传真:0909-7700038。
一、概述
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围绕县局党委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定位,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监督于民,在服务基层、服务实战、服务群众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县局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明确提出把门户网站建成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平台。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抓协调组织、抓推进落实,使这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按照既定目标扎实稳步推进。各各部门切实认识到门户网站是展示公安机关形象涉及最广、影响最大、速度最快的窗口,是信息化社会公安机关典型宣传、信息传递、舆情引导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上下齐心,全力以赴,做好公安政务公开工作。
(二)两学一做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县公安局以召开工作例会的形式,全局上下多次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网站信息员深入学习两学一做各项教育活动,破解两学一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与此同时,县公安局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窗口单位等相关重点岗位民警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所需的写作、编辑、协调能力和应用技能。
(三)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情况。县公安局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全部纳入公开目录。
(四)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的建立健全情况。根据上级提出的新要求和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县公安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县局对门户网站信息加强引导,纳入工作绩效考核,鼓励引导各各部门多挖掘有特色有亮点的创新成果、典型事迹和社会服务信息,提增网站的社会参与度。
(五)推进电子政务和警务公开发展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坚持从宣传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出发,在继续做好“局长信箱”、“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等信件办理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整理编报“警务动态”、“治安播报”、“警方提示”等信息,积极维护“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办事指南”、“材料下载”、“在线访谈”等警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栏目信息,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3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000条,提供相关材料下载、政策法规。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一)切实抓好服务质量,努力做到挖掘深。全县公安机关把深度挖掘开发作为工作质效增长点,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注意挖掘基层警务执法过程中的创新做法,注意发掘公安工作的闪光点和一线实战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以小见大,由点及面,大胆宣传,积极策应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如基层派出所民警网上警务室、社区民警网上警务室、派出所公安微博等,目前已逐步在全县范围推广。
(二)切实推动网站发展,努力做到基础牢。去年县公安局充分激发公安门户网站的活力,有效发挥其引导服务功能,切实把门户网站真正办成展示各级公安队伍形象的综合性平台。积极搭建警民“连心桥”。 县公安局把门户网站作为提供便民服务的纽带、桥梁,明确树立门户网站是“网上公安局”、是公安工作新战场的理念,确立规范建网的思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三)积极拓展创新形式,努力做到防范实。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增强宣传力度,让群众在及时了解全县治安状况的同时,根据警方提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多发性案件发挥积极作用。为积极策应“防盗抢防诈骗”专项行动,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工作专栏,设置视频在线、治安警示、警方动态等栏目,及时发布各类预警、打防信息,提醒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时,县公安局认真做好网上“局长信箱”、“咨询投诉”答复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2名工作人员承担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抓认识深化,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全警动”。某些方面思想认识仍不够到位,受传统思维的束缚影响,思想守旧,方法简单,离完全满足社会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上级的要求,对照群众的期待,对照“真公开、敢公开、大公开”的目标。
二是抓深化延伸,让民意成为信息公开的“风向标”。 在下步深化公开中,必须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把群众需求作为工作要求,把民意焦点作为工作重点,做到“公开顺着民意走、工作随着群众转”。互联网和信息化时代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社会大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晓和参与需求愈来愈强烈,现有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急需不断改进、不断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抓素质机制,主动适应信息公开的“新常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对现有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同时不断努力探索实践新形势下的公安政务工作新模式,以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人民群众需要、适应现代警务工作的需要。
附件:精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精河县公安局
2017年3月10日
精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 精河县公安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2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禇文华 审核人:王冰峰 填报人:程素君 |
联系电话:0909-770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