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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精河县国税局拟订了2016年精河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365tz.com)“政务公开”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精河县国税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精河县和平西路11号。电话:0909-5332256,传真:0909-5332256。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了由精河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员由局内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精河县国税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精河县国税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2人。
(二)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情况。
精河县国税局通过365bet体育在线政务公开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托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载体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
精河县国税局严格遵照新疆国税局、博州国税局的相关要求,就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根据《精河县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精河县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目录》、《精河县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工作中,确定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各责任科室对照本科室需公开的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精河县国税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条。
1.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精河县国税局机构的职能,如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成员等信息。
公开了各税种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信息。
公开了部门行政职权的信息,主要包括税务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方面。
公开了行政执法方面的信息,主要为税务机关在税务执法中的权力和义务、阻挠税务检查的处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公开了社会服务方面的信息,主要是金税工程业务类、纳税申报类、税收证明类、所得税类、所得税优惠类、资格认定类、税务登记类等涉税申请事项附送资料提示单方面的内容。
2.各类工作动态。
公开了内容涉及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如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税收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通过365bet体育在线、微信平台、报刊纸媒、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件。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故不存在要求减免的情况。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2017年要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确保公布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同时,进一步拓展门户网站公开,加大网络公开的服务范围。
三是与纳税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的关系,紧紧围绕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及时便捷的政府信息,从而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精河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4日
附件
精河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精河县国税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唐军审核人:梁志填报人:张羚
联系电话:0909-5332811 填报日期:2017年3月4
备注:①规范性文件制发数≥主动公开数;②参加行风热线次数可纳入在线访谈统计;③解读稿件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原创解读;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请按单位的三定方案填写;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请按单位职能填写;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指行政机关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纳入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本项请财政局填写;⑦凡“――”处不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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