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博州《关于做好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精河县工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365tz.com/)“政务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滨河青城西侧,邮编:833300,电话:0909-533222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74号)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㈠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通过三报三回程序,认真审核,并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本单位实施的478项行政审批事项以“权力清单”形式,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其中,行政许可类255项,行政处罚类189项,行政强制类17项,行政检查类6项,行政确认类2项,其他行政权力类9项。
㈡完善工作制度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贯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检查。
㈢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主要通过365bet体育在线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不断加强维护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二是为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所有电脑均安装了杀毒软件,对办公计算机的维修维护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维护登记,确保网络安全运行。三是及时印刷纸质宣传资料便于群众索取与宣传发放,不定期出版业务相关宣传板报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我局采取集中宣传、会议宣贯、发放资料、窗口接待、网络公开等形式,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行政审批、办事指南、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公开承诺等,树立工商形象、提升行政效率,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加强工作力度。通过制定公开目录、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制度等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制定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年初认真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要求政策法规类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4条。受理各类事项6960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2016年我局从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两方面着手,全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布我局的各种政务信息,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对外公开了包括公开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公开办事流程图、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举报电话、责任追究措施等;公开行政处罚、登记、强制、检查等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依据及办理条件、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及结果;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及最新的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在确保内容规范的前提下,我们按照要求并对照有关规定,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并公开了局系统年度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底,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促进了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沟通,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更促进了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的大变化。二是增强了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我局还没开设网站,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宣传不到位,不能让群众了解更多的工作情况;二是信息来源渠道还较狭窄,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可利用的各种信息资源,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三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等。
改进措施:一是对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
附件:精河县工商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精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 精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5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林卫平 审核人:艾力 填报人:吐兰 |
联系电话:0909-5332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