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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档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博州《关于做好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精河县档案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365tz.com)“政务公开”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精河县档案局联系,地址:精河县精河镇规划路党校综合楼,邮编:833300,电话:0909-5332359,传真:0909-5332359。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74号)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通过三报三回程序,认真审核,并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确认保留行政权力事项9项,对应责任事项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项,行政处罚类1项,行政检查类1项,其他权力类5项。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一是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信息。

完善工作制度

我局成立了精河县档案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不完善,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细化规定,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弱化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服务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质量,在内容上加以完善。

附件:精河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精河县档案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精河县档案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周冬平 审核人:周冬平 填报人:陈凡

联系电话:13369096621 填报日期:2017年3月10日

备注:①规范性文件制发数≥主动公开数;②参加行风热线次数可纳入在线访谈统计;③解读稿件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原创解读;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请按单位的三定方案填写;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请按单位职能填写;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指行政机关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纳入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本项请财政局填写;⑦凡“――”处不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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