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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精河县党校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我校的职能和业务范围是为在职干部提供培训服务,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

2、机构情况

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室、财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校共有全额事业编制11个,截止2016年底有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2人,管理岗2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9人。

由于工作需要,从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调入干部1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共举办8个主体班次,336人次。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创新教育培训内容,对不同班次、不同类型的学员,有针对性的设置课程。拓展教学渠道,创新教学模式。根据班次特点,组织学员远赴北京、湖北、苏州等省市考察学习。在内容上,着眼于解决现实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每年年初,召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分层分类制定培训主体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展开学员讨论、主题实践、党性教育、户外训练、警示教育、道德讲堂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学员课程,将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性党史教育、廉政教育、执政能力建设、经济、法律、公共管理实践、民族宗教知识、社会管理创新、新型工业化知识、城市规划、健康知识等纳入培训内容。全年共选派2名教师参加自治区党校师资培训,选派1名教师参加区外学习考察。

第二部分 精河县党校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精河县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85.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0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6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86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96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5.12万元,占89.47 %;项目支出17.09万元,占10.54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85.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2.19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9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事业在职人员每年正常调整的薪级工资,因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的缴费金额;增加了异地培训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4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6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46.47%,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35.7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万元,占6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占36.7 %。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2. 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8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9个、来宾198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与预算比有所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与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经费支出16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29万元,占总支出的68.61%,商品和服务支出26.29万元,占总支出的16.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万元,占总支出的8.32%,其他资本性支出11.11万元,占总支出的6.8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0.86万元,原因是党校迁建项目未完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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