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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加快我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步伐,不断满足全县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工作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中的作用,经认真研究讨论,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精河县文体广新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 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截止2014年10月),在精河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湖北省对口县(市)局的大力支持下,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一、文化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近年来,通过争取项目扶持、财政投入、对口支援等渠道,逐年加大资金投入,新建了一大批文化基础设施,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保障了农牧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文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区域特色亮点频现,形成了县有品牌、乡有特色、村有亮点的文化格局;服务方式不断改进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大突破,文化市场发展健康有序,文化产业发展初见成效。

二、体育工作

体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理念深入人心,群众性体育活动深入开展,群团组织发展壮大;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

三、广播影视工作

广播影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舆论引导正确有力,新闻队伍不断加强,喉舌功能充分发挥,为维护精河稳定,经济发展等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县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99.5%,城区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5%。

四、新闻出版工作

“十二五”期间,农家书屋实现了村级全覆盖,“东风工程”免费赠阅出版物价值近500余万元,建设阅报栏25个,文化惠民工程在基层的落实,有力夯实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丰富了农村文化资源,较好地满足了各族群众读书看报需求。不断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出版物市场正常有序。

第二部分 精河县“十三五”文体广新事业发展规划

一、文化

㈠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4]5号)精神,切实增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敏锐性,坚定占领宣传、文化、教育阵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村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博州文化事业实现大发展大繁荣、为打牢博州长治久安的坚实思想基础,发挥重要作用。

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基层;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弘扬主旋律;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作为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文化的引领;坚持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以政治的眼光看文化,把好导向、聚焦主题、确保文化内容安全;坚持以经济的眼光看文化,发展产业、规划项目,打牢文化的物质基础;坚持以社会的眼光看文化,整合社会力量,注重社会效益,扩大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㈡主要目标

⒈精河县文化文物发展的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以《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按照中央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精河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主要任务,立足基层,服务群众。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建成小康社会赋予文化建设的任务,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文化的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城乡间文化的共同发展;全面配合实施好“春雨工程”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继续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运行保障机制,保障城镇和乡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着力加强文化内容建设,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合人民群众需求的文化艺术精品和优秀文化产品;进一步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的创建活动,活跃基层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初步建成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保护传承、宣传推广和合理利用三大制度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市场更加繁荣、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着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不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实施“走出去”战略。

⒉精河县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

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成对全县的行政村(农牧业队、社区)文化室的建设任务,配备一批流动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器材;着力加强文化内容建设;着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运行保障机制,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合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保障城镇和乡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解决群众看书难、看演出难的问题;着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到2020年,全县建成设施完善、保障有力、队伍齐备、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高效实用,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初步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优秀民族文化和重要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初步建立文化交流交融体系,文化交流更加密切,文化认同取得明显进展。文化艺术更加繁荣,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市场日益规范,精神文化产品丰富多彩,群众文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一是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并且体现公益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其切实发挥作用,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二是进一步繁荣艺术创作,多出精品佳作,多出优秀人才,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三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四是培育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文化市场繁荣有序。五是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工作任务

⒈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围绕构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和村级基层服务点建设,开展文化共享工程服务宣传活动及文化共享工程少数民族资源建设工作。重点加强村(农牧业队、社区)文化室和县图书馆、文化馆、剧场以及艺术表演团体业务排练用房建设,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施,解决边远地区农牧民看戏难、看书难的问题,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为全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配合实施好新疆文化建设“春雨工程”,充分发挥文化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方面的作用。

⒉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坚持公益性原则,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能,明确业务职责,核定人员编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将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表演团体、乡镇文化站、文化室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日常运转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保证每年安排一定量的大型专题文化活动专项经费,以保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业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重点解决基层群众看书、看戏、看电影、参加文化培训和文化活动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

⒊进一步繁荣艺术创作,为人民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以重大活动组织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的原则,精心组织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以观众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艺术创作生产面向市场、服务群众的导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按照《精河县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创作人员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编创一批富有时代精神、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结合全州文化优势资源,精心组织编创精品剧目,打造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文艺活动品牌,开展优秀剧目推广活动,拓展文艺传播、普及的广度和深度。

⒋广泛开展“文化品牌”活动,积极做好各项文化惠民工程。

充分发挥精河县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以“文化品牌活动”为依托,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围绕少数民族重大节庆,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团体积极开展送文艺下乡服务,鼓励发展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农民艺术团,形成大型活动定期办、节日活动不断线、阵地活动常开展、群众文化有特色的繁荣局面。

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着力推进文化产业振兴发展。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下大力气落实管理到位的要求,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净化市场环境,重点加强对政治性、宗教类出版物的监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坚决遏制反动宣传品和有害文化的侵入和渗透。

以“四个认同”文化扎根工程项目为抓手,规划好相关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积极培育扶持特色文化企业,增强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打造群众喜闻乐见、市场前景好和文化产业精品项目。

⒍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进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博物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动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开展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规范、可持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教育和弘扬推广,积极开展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自治区“文物保护宣传周”等重大主题日的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好文物“四有”档案建设和文物行政执法检查,切实保护文物安全。以推动文物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实施文物本体保护项目建设工程。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

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命感,为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平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重点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和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做好《中华文脉——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记录工程》的相关工作。推进并实施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作。

⒎实施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充分认识人才队伍,政策法规、科学技术及艺术科研对文化发展繁荣的支撑作用,逐步完善文化事业发展的保障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全县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基层文化干部的培训工程,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设立基层村队文化宣传员岗位,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加大既懂文化、又掌握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充分发挥文化能人、文化带头人、文化协会作用,形成自办文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文化态势,推动基层文化繁荣发展。

⒏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

依托精河县丰富文化、文物资源,培育和发展精河特色文化产业。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的原则,盘活精河县文物资产,提升文物衍生品创意设计水平。坚持市场化运作,提升精河县演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的市场开拓能力,培育演艺企业和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

依托精河县地理区位和地貌环境优势,建成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生产、服务、销售网络体系,形成文化旅游和乡村休闲旅游为龙头,各种门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文化市场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使市场主体充满活力,中介组织活跃,市场机制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市场管理进一步法制化,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中的支出比比重有较大提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文化发展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建立文化创新机制、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

⒐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文化体制改革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着力推进各项改革深入开展,圆满完成。积极推进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

文化设施建设

⒈行政村(队)文化礼堂建设

逐步完成对全县10个行政村(队)文化室建设。为占领好文化阵地,争取主动权,牢固抓稳基层文化,守住阵地,发挥文化在去除极端思想的对冲作用,迫切需要建设一个集文艺演出、培训讲座、宣传教育、举办婚丧礼仪、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申请各级财政投入2000万元,每年投入400万元,争取用5年时间实施完成。

⒉县(市)图书馆、文化馆变迁新址建设

逐步完成对县(市)图书馆、文化馆的新址搬迁任务,解决现有县(市)两馆免费开放场(室)面积不足、功能不合理、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和辐射带动作用严重不足的现状。县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任务共2个,共需投入资金2000万,每年投入400万,争取5年内实施完成。

⒊精河县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

精河县是多民族的聚居地,是丝绸之路北道重镇,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丰富,针对我县没有一座能反映精河人文历史、民族风情的博物馆这一现状,早日实施精河县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对于提高我县城市品位,让参观者了解精河、认识精河显得尤为重要。地点:精河县科技文化中心三楼,总投资800万元,建筑面积92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陈列大纲撰写、文物征集、效果设计、施工、安防消防设施购置等。争取5年内完成。

4.精河县安阜城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

安阜城遗址位于精河县城内,四周城墙现存基本完整,是全疆范围内保存较为完整的清代古城遗址,建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2007年列入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对见证中央巩固边疆政权和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具有深远教育意义。地点:精河现场西北部,总投资33.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看护房、保护围栏、保护围栏门及保护标志牌等。争取5年内完成。

5.精河清代驿道、驿站遗址保护规划

遗址位于国家级甘家湖白梭梭林自然保护区和艾比湖湿地保护区内,驿道全长52千米,沿驿道共有四处驿站遗址,保存较为完整。为研究丝绸之路新北道的形成和清代新疆交通发展史、驿道驿站的设置等方面提供了实物资料。沿遗址和驿道有胡杨、湿地、沙丘等自然风景,在做好文物本体保护的同时,可开发利用价值很高。总投资24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文化遗产环境风貌保护、保护加固、保护规划及考古发掘等。争取5年内完成。

二、体育

体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为使我县体育事业与自治区、自治州体育事业同步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6年---2020年精河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总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体,进一步改善体育队伍的结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感和事业心,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坚定不移实施高起点、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体育战略,推进精河县新时期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把体育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重要途径,将竞技体育的发展建立在全民体育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同时带动体育产业发展。一是以提高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努力为精河县各族群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产品和公共体育服务。二是群众体育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强化各级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城乡基层社区、农牧区村队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和运行体制,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三是积极探索优秀运动队和后备人才发展道路,完善各项竞赛制度。四是积极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主要任务

⒈认真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理念,以扩大“三纳入”(即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覆盖面为重点,全力抓好《全民健身条例》的深化落实。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充实精河县体育总会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在体育工作中统筹协调和引领发展方向的作用;建立各级单项体育协会(规模达15个以上),形成县、乡、村三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

遵循“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主的原则,发展社区和农牧区体育,不断提高群众体育意识和开展体育活动的水平。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办好县业余体校和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组织建设为重点,配合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提高少年儿童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增强青少年的体质创造更好的条件。关心和重视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为他们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经常性地组织和开展适宜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体育活动项目,发展特殊群体的体育事业。

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普遍增强各族群众体质,不断丰富和满足各族群众的体育文化需求。以活动促发展,定期举办全县综合性职工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博尔塔拉那达慕草原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竞赛活动等。积极承办好新疆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以及其他自治区、国家级体育赛事,提高办赛水平。

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和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引导各地兴建亲民、便民、利民、小型、多样、实用的公共体育设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场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达到社区、村队有健身场地和健身活动室。提高全社会体育设施的利用率,积极探索和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有效途径,管好、用好并免费对外开放体育场馆等各级公共体育设施,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

⒉强化科学训练,实现精河县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

按照国家强化竞技体育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结构,完善项目布局,巩固和发展优势项目,大力挖掘培育潜力项目,全面提升精河县竞技体育在区内外体育赛事中的竞争力。建立健全业余训练网络,依托各中小学校,改善业余训练条件。加大科技训练投入,建立1-2个项目的科技先导型训练运动队。坚持科学训练,采用分散与集中训练相结合,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扩大全县在训运动员人数,县业余体校在训人数发展到100人以上。为自治州、自治区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10-30人。

⒊加强体育队伍骨干力量建设。

加强体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效廉洁的体育管理人员队伍。切实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在目前已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的基础上,再培养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50人,积极培养农村和社会体育骨干500人。进一步提高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练员爱岗敬业精神,每年对全县专(兼)职教练员进行1次上岗培训。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裁判员培训、晋升、选派和处罚制度,不断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发展国家一级裁判员10名,国家二级裁判员50名。

⒋推动体育产业的进步。

围绕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群众的体育需求,向社会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大众化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围绕体育彩票发行销售为重点,为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发挥精河县优势资源,积极培育新的体育产业项目,精心策划和推广宣传“中国·新疆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那达慕”草原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等更多更好、符合群众需求、观赏性强、品味高的体育表演和体育比赛,发展精河县体育产业。

⒌深化体育改革。

加快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理分离。鼓励和支持各系统、行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组建各种类型的体育俱乐部,扶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主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

项目建设

1.精河县赛马场扩建项目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力争把精河赛马场打造成集骑马、休闲娱乐、餐饮、度假的场地。建设资金500万,争取5年内完成。

2.精河县室外体育场扩建项目

做好室外体育场的综合运营工作,做好运动场外房屋的规划和出租,力争打造成一个主要以文化、体育运动、休闲娱乐为主的一条街。项目资金投入:200万,争取5年内完成。

3.乡镇室外综合体育场建设项目

由于乡镇场健身设施数量少、品种单一、场地小,受场地限制,已无法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在六个乡镇场每个乡镇场新建一处户外体育运动场。场地占地面积为3000㎡,建设内容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排球场地和一套健身路径,让各乡镇场有一个综合性的户外健身运动场所,可以举办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为各村队群众提供休闲娱乐活动为一体的有利场地条件。建设资金:600万,争取5年内完成。

三、广播

㈠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好宣传。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以宣传为中心,着力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和县、乡、村基层广播影视事业,以继续推进“户户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为契机,加快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生产体系、应急播出体系、传输覆盖体系、监管保障体系和电影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提高自治州广播影视数字化、现代化水平,推进自治州广播影视事业快速发展,为自治州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撑。

主要目标

广播影视宣传工作进一步改进,舆论引导能力不断提高,广播电视自办节目制作能力、广播电视覆盖率、安全保障等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实现县级广播电视台电视自办节目播出时间占总播出时间的10%,广播自办节目播出时间占总播出时间的60%。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力争在巩固“十二五”期间覆盖率的基础上有所提升。城区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7%。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和节目的译制、制作能力建设,在事业发展上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完成数字电视的整体平移工作,进一步完善“户户通”工程的管理体制,实现卫星直播电视对有线电视的科学、有效补充;要引进、培养一批理念新、技术精、会管理、懂经营,能拓展增强业务的专门人才,努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水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扎实推进广播电视电影新一轮创业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

㈢主要任务

⒈宣传发展规划

⑴全力打造县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确立新闻立台的思想,集中力量办好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在新闻宣传中,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紧紧围绕县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加强新闻节目的可听性、可看性,提高新闻的时效性、信息量,在全面提高时政新闻的权威性和导向性的同时,创办贴近百姓喜爱、关注民生、服务大众的民生新闻栏目。

⑵精办专题、专栏,强化社会教育作用。在精办专题、专栏上下功夫,专题、专栏节目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加强策划,精心选题,力争办出多个在县、州内外名节目、名栏目,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政策法律,弘扬社会美德,传播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作用。要创新广告经营理念、引进竞争机制、加强广告的监管,提升广告的策划和创意能力,提高广告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⑶提高外宣工作水平,为精河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采取内引外联的新机制,大大提升我县广播电视台在中央台、新疆台的用稿率,做到年年有新突破。

⑷提高城乡电影放映水平,优化影剧院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农村电影放映质量水平,提升农牧民群众观看农村电影兴趣。

⒉事业发展规划

⑴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积极协调,力争尽快完成我县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整体平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和硬件建设,建设功能齐全、符合新时期广播电视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广播电视综合传媒中心。

⑵完善广播电视监管及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安全播出。完善安全播出协调指挥系统和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广播电视监测新业务,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传输安全和节目播出秩序。做好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要时期、敏感时期的安全播出管理,严防敌对势力的破坏和各类危害安全播出的事故发生。

⑶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区有线电视的入户率;做好偏远农牧区、山区直播卫星接收“户户通”工程建设,彻底解决偏远农牧区、山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问题;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卫星电视管理维护的长效管理体制,实现电视传输不同方式的科学补充。

⑷大力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在全州开展公益“数字电影广场”建设,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在全县开辟2个“数字电影广场”。建立起长效发展的机制,形成社区和村队数字广场电影的规模,为推动数字电影进社区、学校、厂矿和农村,开辟新路径。

⑸全面建立和完善乡镇IP广播站。把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与村村通大喇叭工程全覆盖的资源优势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借力新媒体传输手段,充分利用大喇叭转播中央到县级台广播电视节目,并积极开办自办节目,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意图、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时向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科普知识,掌握致富信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农村广播的网络信息化,有效促进乡镇广播站的蓬勃发展,保证广播电视长期通、优质通。

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广播电视人才结构体系,全面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通过岗前、岗中、委派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优秀业务骨干赴湖北广电相关部门进行异地培训。建立有益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科学制订人才建设规划,优化人才环境,多渠道引进广播影视紧缺人才。着力抓好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青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使中高级人才队伍的年龄逐步年轻化。

㈣项目建设

1.精河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

逐步完成154平方米演播厅装修与设备购置。演播厅室内装修计划投入资金70万元;演播厅设备购置计划投入资金90万元,含灯光、录音、音箱等设备。合计资金160万元。争取5年内完成。

2.托托乡集镇数字影院建设项目

逐步完成乡镇数字影剧院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座位席300座,分上下两层,一楼大厅,占地面积为500平方米,(融电影放映,文艺演出为一体)二楼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为两个小演播厅(融培训、会议为一体)。投入资金200万,争取五年内完成。

3.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新增维吾尔语广播频率,开办自办维吾尔语广播节目。

4.广播电视台采、编、播、录设备全面升级与改造。

四、新闻出版(版权)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抓住机遇、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推动精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增进互信、增进感情、增进团结,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两大主题,实施精品战略,以发展少数民族出版事业为重点,以“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为抓手,服务中心、围绕大局,把握导向、强化监管,创新思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促进繁荣,推动博州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再上新水平。

㈡主要目标

充分认识理解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意义,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多出内容健康向上,有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的出版物,提高出版物质量。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构建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努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㈢主要任务

⒈把握方向,提高出版物质量。

抓好重大主题出版。积极配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在推动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等“三史”的通俗化、大众化读物的出版发行上下功夫,在营造和谐稳定、加快发展的舆论氛围上下功夫,多出内容健康向上,符合“三贴近”要求,适应时代发展,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的出版物,切实提高博州出版物的质量水平。

积极推进出版“走出去”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图书交易会、博览会、书市等大型展会,积极拓展市场,主动参与市场竞争,鼓励本土文学作者出版书籍、音像电子等出版物精品走出精河,提升精河新闻出版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⒉推进和实施好重点工程,积极构建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质量,保证数量,完成好国家、自治区“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任务。将更多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兼具科学性、实用性、知识性、趣味性,农牧民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出版物,免费提供给社会基层赠阅。完善出版物选、配、送、管工作机制,千方百计发挥“东风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等应有的作用。

⒊加强文化出版物市场监管,保证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文化、新闻出版行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树立守法诚信经营理念。净化文化、出版物市场环境,结合“扫黄打非”、“秋风”“清源”“净网”“固边”“护苗”等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扶持非公有文化、出版企业的发展,更好的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㈣项目建设

“十三五”期间,精河新闻出版(版权)事业拟设立项目5个,涉及投资概算 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⒈免费赠送图书、期刊、音像。“十三五”期间,在现有基础上争取覆盖农林牧渔场、边防派出所、牧民定居点。

⒉免费配送阅报栏。“十三五”期间,争取全县65个行政村及1个国营牧场农牧业队和10个社区,每个社区、村有一个阅报栏。

⒊免费配送LED电子阅报屏。“十三五”期间,争取全县乡镇场(社区)安装电子阅报屏。

⒋文化出版物市场监管设备。“十三五”期间,按照文化、新闻出版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要求,配齐配全文化出版物市场监管设备。

⒌软件正版化。“十三五”末,基本达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的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能,加强文化体育出版事业的领导,把文体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规划;将文体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建立和完善文体专项资金制度。

二、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协调配合,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齐抓共建,形成全社会办文化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公共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对公共文体设施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无偿划拨公共文体设施用地。鼓励社会及个人投资兴建公共文体设施。

四、加强各级文体广新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的骨干力量,为推动文体事业发展繁荣提供保证。

五、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文体广新部门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提出符合精河县实际的内容和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建立健全促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结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体广新设施建设和本县的经济的发展状况,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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