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录
单位名称: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详细地址:精河县政府小区商服楼G段
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
韩珍清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电话:0909-5329701
董 鹏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电话:0909-5329702
吐尔逊古丽·买旦尼亚提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电话:0909-5329710
毛丽丹·巴拉提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室主任、电话:0909-5329708
加娜儿古丽·吾拉里江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室负责人、电话:0909-5329707
二、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㈠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㈡负责确定、调整、变更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服务项目;
㈢负责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协调涉及多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对接事宜;
㈣贯彻执行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准入和退出制度,负责对窗口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
㈤对经县政府同意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或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和监督;
㈥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
(1)公开范围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心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2)公开形式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365bet体育在线”上公众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中公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网址为http://jhzwzx.xjjh.gov.cn/index/index!list.action。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协助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各项制度的制定以及文秘、信息、宣传、机构编制、人事、机要、安全保卫、卫生、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财务、车辆、资产管理和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办公电话:0909-5329710、传真电话:0909-5329710
㈡业务室
负责对窗口项目和办件的日常管理,协调各窗口审批业务;负责涉及多部门行政项目联合办理对接服务的组织协调;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和收费进行审核,公示和动态管理;负责统计、整理各窗口的业务数据,定期分析窗口办件情况;负责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咨询和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和公共信息查阅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做好网上审批业务工作,推行行政许可方式创新;负责对经县政府同意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或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党建、民族团结、普法工作。办公电话:0909-5329708
㈢督查室
负责对窗口管理各项制度的督查和落实;检查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情况;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巡查和月度、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工作。联系电话:0909-5329707,投诉电话:0909-532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