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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精河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机构设置:

精河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精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2、基本职能: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普及人口理论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开展人口与家庭健康促进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负责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技术服务、医学检查和咨询;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规划、督查和指导;参与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负责全县药具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核和分配计划的制定;负责国家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组织实施药具计划的调入、储运和调拨;承担药具质量管理、业务培训、科普知识宣传、新产品推广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考核评估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监督药具零售市场及预防艾滋病所需的安全套供应。

3、预算单位构成: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末,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项措施齐头并进,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更新设备、更新知识,为参检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折页、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宣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作用,使国家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发放《致准备怀孕夫妇的一封信》和下乡镇开展准爸爸准妈妈培训讲座等形式,宣传出生缺陷的危害性和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使农牧区广大群众对“国免孕优”项目在预防出生缺陷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今年在自治区卫计委免费配发全自动生化仪基础上,我站又自行购买了洗板机、恒温箱等检验设备,确保了各项临床检验的准确性。年度派出1名B超医师前往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了为期半年专业技术进修;鼓励单位职工提高自身学历,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培训班。截止目前我站5名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已通过函授取得了大专、本科等学历;积极组织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学分教育,今年共8名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均取得了国家级、省级及指令性学分125分。及时登录“国免孕优”系统,为参检人员建立电子档案,年内我站到各乡(镇、场)与“国免孕优”系统核对了1741人出生、怀孕及补救措施人员信息。通过详细的核查不仅了解了出生、怀孕人群参检率情况,同时也检测出月报表数据上报准确情况,有效的提高了我县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及时下发告知书,让参检人员及时了解健康状况调整怀孕时间;年内对所有参检对象进行了随访,随访率达100%;对645名怀孕、终止妊娠参检夫妇及进行了回访,回访率达100%;无出生缺陷儿发生。

二、加大双查力度,开展免费手术。

关注妇女生殖健康状况,加大对育龄妇女的双查力度。一是为辖区68907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查环查孕,重点人群双查率达100%。二是自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共为7501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计划生育四项手术867例,分别为上环:414例、取环277例、人流7例、药流164例、上取皮埋5例;妇科病诊治420例。三是年内无医疗事故发生。

三、开展生殖健康培训,关爱青春期少年。

一是围绕 “计生知识进校园”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为30个村队、社区开展了生殖健康、“国免孕优”、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专题培训,参与人次达2100余人次。二是年内为县、乡中学生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6场次,参与人数1200人次。

四、规范避孕药具市场、增加药具免费发放网点,为群众提供方便、可靠、有效的避孕药具。

一是为规范避孕药具市场流通秩序,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管理,年内在全县各乡镇场开展“避孕药具市场清理清查”活动,共清理药店32个、诊所46个、保健品店2个,清理清查中未发现“国家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二是为方便广大育龄夫妇能获取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在全县设置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网点99个,其中二代身份证智能机11台、机械式85台、人工发放点3个,极大的方便和满足了群众的需求。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乡村药具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2016年邀请州药具站管理人员开展“避孕药具专题培训班”1次,参训人员达60人次。四是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全县使用药具人员5666人,应用率97.58%,有效率100% 。

五、绩效管理、行风建设、档案管理、平安创建、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以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标准,每月在各科室开展质控检查,对违反工作程序、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的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给予扣分处理,并与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年底评先、评优等挂钩。二是加强行风建设,做到礼貌待人,以饱满的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位患者,同时聘请3位行风监督员对我站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年内为发生一起信访、投诉及单位同事矛盾事件。三是认真做好文书、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档案齐全,归档准确。四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及社区的综治文件、会议精神安排值班备勤工作,截止目前我站未被州、县、镇三级综治部门通报过。五是加强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及时掌握安全事故隐患,年内已更换到期消火栓10组、并安装了门禁系统、一键式报警器、购买了10个警棍等安全设备。六是平安建设工作,利用单位宣传阵地、LED显示屏宣传平安创建工作。组织学习《精河县平安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平安建设宣传教育,确保每一名干部职工掌握平安建设应知应会知识,不断提高平安建设“三率”。

六、“访惠聚”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为滨河社区日照管理中心送工作服4套,社区图书室送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书籍20套。二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与社区困难居民结对子、认亲戚,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贫困家庭慰问活动,为她们送去了价值5000余元的生活用品。三是“三·八”妇女节组织滨河社区妇女及老干部、老党员在县影剧院观看新疆电影制片喜剧电影《钞票在路上飞》,深得居民的好评。四是利用“双查”活动在社区开展提高女性生殖健康水平专项调研,通过医学检查、座谈了解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殖健康水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和培训,同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五是在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单位主要领导能积极配合“访惠聚”工作组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第二部分 精河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精河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2016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0164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0546.66元,占91%,事业收入210000元,占9%,其他收入1094.92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408971.94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971.94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2187550.4元,占99.86%;商品和服务支出2996.26元,占 0.14%。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0546.66元,其中:人员经费218755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96.26元,主要包括:财政专线、差旅费的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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