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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精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决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16〕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㈠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精河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商务、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㈡ 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为相关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

㈢ 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精河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精河县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精河县园区建设管理工作。

㈣ 负责全县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精河县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对口组织申报州、自治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国家、自治区相关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㈤ 参与全县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生产运行中电力、变压器安装等重大问题

㈥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县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经济运行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

㈦ 指导工业园区领域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县有关重要商品、开展工业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㈧ 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含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下同)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负责组织协调精河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十一) 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应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二) 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机构调整和宏观调控建议;负责申报管理全县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资金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

(十三) 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研究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审理、转报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

(十四) 负责全县工业园区领域内的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精河县园区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参与有关招商活动等。

(十五) 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十六)承办精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

根据上述职责,精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只有一个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文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档案、机要、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精神文明、承担会务、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各企业党建和党的纪律检查及行政监察工作。

承担精河县拟订促进精河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进精河县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中小企业担保行业发展;负责精河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推进精河县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精河县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研究精河县工业园区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承担本工业园区经济工作重要文件、报告和业务材料的起草工作;拟订精河县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相关产业、产品、项目进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和认定;综合研究分析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拟订精河县承接产业转移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精河县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承担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负责精河县工业、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编制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上报。

三、人员编

精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事业单位

精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精河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管理,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园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设立工业园区备案工作,申报晋升自治区级园区的工作 ( 包括国家级工业园区),监测园区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精河县有关园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精河县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部分 精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精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08.59万元。

2016年财政总支出为208.59万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9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4.6 万元,占 55%;项目支出 93.99 万元,占45%;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7万元,占本年支出87.86 %,与2015年相比 407.5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24.3万元,主要原因是:总体支出是:1、2016年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了调标并对2015年的进行了补发;2、2016年新购置了办公设备,保证的正常运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万元,占总支出 53.7%;城乡建设(园区)等支出94万元,占总支出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46万元,支出决算为20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3%。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94万元,商品和服务性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业园区项目办公、差旅费、交通费、招待待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贴资金94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515%,其中: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9.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万元,同比2015年2.06万元,增加47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原因如下:园区企业增多,为企业服务用车次数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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