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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精河县库斯台卫生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工作职能:精河县库斯台卫生所主要职责: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人员编制情况:精河县库斯台卫生所隶属精河县卫生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实有领导0名,现实有在职人员0人,退休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上级安排完成预防接种及基本医疗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精河县库斯台卫生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 9.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2万元。2016年度支出总计9.1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12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万元,占 100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万元,占 10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9.12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万元,占本年支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9.2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一名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9.1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56万元,支出决算为 9.12万元,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51万元、津贴补贴0.7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25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5.92元,退休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0.15万元、取暖费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7万元、水费0.001万元、电费0.001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精河县库斯台卫生所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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