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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精河县精河镇兽医站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人员编制精河镇畜牧兽医站(精河镇动物防疫检疫站)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股级1名)。现有3名在职工作人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精河镇兽医站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精河镇畜牧兽医站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精河县精河镇畜牧兽医站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精河县精河镇畜牧兽医站本级

2

××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精河县精河镇兽医站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精河县精河镇畜牧兽医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3.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43.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3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7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4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7万元,占 100%。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精河镇畜牧兽医站无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精河县精河镇畜牧兽医站没发生“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精河县精河镇畜牧兽医站按照预算执行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工资福利支出38.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7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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