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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精河县畜牧兽医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综合办公室;(3)兽医办公室。

(二)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精河县关于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精河县畜牧业、饲料业、草原保护建设、畜禽品种改良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畜牧行业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畜牧业行政案件复议工作。

2、研究拟订精河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和动物疫病控制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开展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饲料生产经营、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提升精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4、研究拟订全县畜禽品种改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防灾保畜工作、防灾基地建设和对口扶贫开发及科技培训工作。承担对精河县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

6、研究拟订全县草业发展、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草原虫鼠害防治测报、草原监督管理、草原防火灭火、牧草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牧草种子检验检疫、饲料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全县畜牧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协调组织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科技交流及科技引进工作;研究拟订畜牧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8、负责拟订畜牧业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精河县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精河县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承办精河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㈢人员编制

精河县畜牧兽医局编制人数15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党组书记);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3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驾驶员)。

精河县畜牧兽医局在职实有人数14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畜牧兽医局部门决算只包括:精河县畜牧兽医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精河县畜牧兽医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精河县畜牧兽医局本级

第二部分 精河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精河县畜牧兽医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457362.8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16212.94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0720942.6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79792.76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57,36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5535.39元,占99.41%;其他收入61,827.41元,占0.59%。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10720942.62元,其中:基本支出 2829493.79元,占 26.39%;项目支出7891448.83元,占73.61%。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0395535.39元、支出决算10659115.21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911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59115.21元,占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3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949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7,445.0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32,048.7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10.34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692.3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1518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公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692.3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518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7692.34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1518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 万元。精河县畜牧兽医局公务接待支出3151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工资福利支出1132295.27元,商品服务支出447766.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274.50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增加固定资产191,354.83元,其中:乌拉斯塔村文化室围墙及院内附属工程和地面硬化工程、五台管护站维修工程竣工入固定资产126653.83元,入固定资产协采办公设备64701元.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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