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精河县党办决算透明度,提升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有关规定,现将博州精河县党办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㈠ 负责全面了解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重大动态,为县委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㈡ 负责县委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
㈢ 承担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件、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核稿、翻译、打印、分发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㈣ 负责对县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县委领导的指示、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
㈤ 负责县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县委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央、自治区和兄弟省区、地州和县市领导来精河的接待服务工作。
㈥ 负责县委常委会议、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县委书记、副书记召集的办公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工作。
㈦ 负责县委的信息督查工作和县委系统信息和督查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
㈧ 负责接收传递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及有关部门的机密、秘密文件和专件等。
㈨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㈩ 负责县委机关财务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㈠ 秘书室
主要承担县委的文字综合工作,县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县委领导同志的讲话、报告,及时整理和报送信息,为各级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负责接收、分发、传送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及有关部门的机密、秘密文电及其他重要文件等;负责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部、委、局、办文件的接收、送阅及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征订、分发各部门订阅的内部刊物、杂志及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所有文件、材料、领导讲话的打印工作。
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的文件、资料、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的笔译和口译工作。
负责印制县委、县委办公室所有文件、材料的印刷、装订及复印工作。
设秘书、保密员、打字员、翻译、文印员等岗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
㈡ 信息督查室
负责县委的信息督查工作和县党委系统信息和督查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名。
㈢ 总务室
负责县委机关各部门预算资金的筹集、调拨、分配、使用,各类报表的汇总、报送及机关内部审计、预算外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购买机关办公用品,认真做好入库和发放工作以及机关水、暖、电、办公楼内的维修工作。
㈣ 机关后勤室
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需要上报及下发的文件、资料的发送工作及下发各乡镇场的文件、材料的邮寄工作。负责县委机关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出入机关的外来人员的登记、询查工作以及机关办公楼门卫值班和院内绿化、美化、净化工作。负责县党委领导的办公室及会议室的清扫及开水供应工作,走廊、墙壁、门窗、楼梯、卫生间的打扫工作及沙发巾、茶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负责车辆的安全行驶,保持车辆清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保证领导及时用车。
设外收发、警卫人员、勤杂工、驾驶员等岗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末,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6人。退休人员13人。
二、精河县党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精河县党办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514.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4.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01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514.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4.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86万元,占99.64%;其他收入1.87万元,占0.36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6万元,占69.71%;项目支出155.89万元,占30.29 %.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514.73万元、支出514.65 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6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发放6.09围捕行动奖励金60万,2016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013101)356.89万元,占69.61%;项目支出(2060499)21.72万元,占4.23%;项目支出(2013199)134.16万元,占26.1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88万元,支出决算为512.77万元。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3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36.1万元,接待费5.2万元),其支出决算为60.67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司机差旅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2.67 万元。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同比下降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同比下降39.04%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