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领导

  • 姓名陈 军
  • 职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工作职责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分管宣传、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主管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简历

陈军,女,汉族,1969年7月生(47岁),江苏无锡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入党,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现任精河县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87.09 博州师范学校生物专业学习;
1990.06 待分配;
1990.08 博乐市乌图布拉格乡中学教师;
1991.11 博乐市农广校教师;
1999.10 博乐市达勒特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2002.11 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2005.10 博乐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8.08 博乐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0.06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书记;
2011.07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3.06 精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6.07 任现职。